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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5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兴隆台区曙光街道污水泵站长期停运,雨水提升泵站架设直径30公分临时排水软管,将生活污水泵入雨水管道直排外环境。

二、整改目标

加强城镇污水管网运营管理,有效遏制污水直排。

三、整改措施

(一)兴隆台区对曙光街道污水泵站进行维修,提供资金保障,确保设施正常运转,提高污水收集能力。

(二)盘山县做好曙光街道生活污水接收工作,安装流量计,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兴隆台区城建中心雇用专业潜水员潜入曙光街道污水泵站的污水池对污水泵进行了打捞维修,拆除了临时连接管,并加强了导轨、耦合及其他设施的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转,曙光地区污水已通过管网排至盘山县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盘山县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能够确保正常运行,及时接收处理曙光地区的污水。后来,兴隆台区城建中心建成并运行了盘锦市兴隆台区曙光污水处理厂工程,曙光地区污水排入盘锦市兴隆台区曙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盘山县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不再接收处理曙光地区的污水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7-2807117

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中共盘山县委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7日

信息来源: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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