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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1 浏览次数:260

张天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贫困家庭高中生上大学的资金救助和就业帮扶》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对于建议中第点内容,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9号)文件精神,盘山县针对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执行免学费政策,并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在取得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录取通知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帮助学生圆梦大学。

对于建议中第二点内容,盘山县每年都会积极落实希望工程(如圆梦大学行动资助等)工作,并由团县委在节日期间对生活困难、品学兼优的青少年进行走访慰问并提供经济补助。

县人社局提供材料:对于建议中第点内容,县人社局每年都会通过以下几项措施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

一是组织企业参加“‘百校千企’人才对接计划”等各类线上、线下校园招聘活动;依托人力资源市场平台,举办“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专场招聘活动”;同时利用“盘山县人才”公众网络平台,主要针对毕业生群体发布我县有人才需求的重点企业招聘信息。通过一系列招聘活动,毕业生与企业搭建对接平台,促进毕业生就业

二是针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开展就业跟踪服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系统平台”,实时关注未就业毕业生登记信息。第一时间与登记毕业生取得联系并开展就业服务,做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服务平台就业服务情况完成率100%,实现“日清零”。

 

                  盘山县教育局

                       2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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