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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1 浏览次数:313

李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升农村医疗水平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自医保局系统成立以来,经过几年的探索研究,目前报销流程、报销所需材料非常简便,报销款到户很及时。

一、报销流程简便高效

报销分为直接结算(即时结算)和手工零星结算

1、参保人员参保地市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住院就医均可实现联网直接结算(即时结算)

2、符合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规定即享受直接结算(即时结算)服务。

3、手工零星结算(手工零星报销结算主要针对异地就医未能在医院直接报销的患者,由患者在异地医院垫付医疗费用再申请报销)报销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办结时效30个工作日。在盘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对手工零星结算工作实行靠前服务、即来即审、随时流转暨前台收件、后台审核、定期交接的内部工作机制,全部流程需1530个工作日。

二、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的居民,享受缴费年度11日至1231日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其他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导致未能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办理中途参保手续后,从缴费之日的3个月后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居民本市内住院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起付线200元,封顶线60000,报销比例85%;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封顶线60000,报销比例75%-85%;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封顶线60000,报销比例70%—85%;三级医院,起付线600元,封顶线60000,报销比例65%;三级甲医院,起付线800元,封顶线60000,报销比例60%-70%;高额(大病)报销标准60-70%,无封顶线。

居民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跨市域转诊转院住院,医院直接备案上传,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55%;异地急诊急救住院分为符合规定直接备案和需专家会商两种情况,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55%;二次异地就医转院住院,需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55%;自行异地就医住院,分为在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和未备案两种情况,起付标准2500元,已备案报销比例40%,未备案报销比例35%

三、村级卫生所放置药品、方便村民购药

东郭街道协调东郭卫生院,将欢喜岭村村级医疗点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联网结算,在欢喜岭村卫生所(村级医疗点)放置一定量便民常用药品,以方便村民临时急用

 

                     盘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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