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盘山县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8-13 浏览次数:214

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

依据《盘山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

依据《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结合执法需要,制定本系统各类执法文书范本和信息格式,根据执法种类,明确行政执法案卷的内容、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执法卷宗完整、准确,便于保存、管理和监督。

3.规范音像记录。

对涉及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陈述申辩、行政强制、送达文书等易于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4、信息归档管理。

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音像记录方式。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5、强化记录实效。

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进行严格管理,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