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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盘山县县本级预算调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03 浏览次数:201

一、文件出台背景

年初以来,面对疫情冲击,财政收支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以及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下发了《2020年盘山县县本级预算调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一般性支出压减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各预算单位结合2019年预决算数据,2020年预算一般性支出压减幅度不得低于15%。

(二)“三公”经费压减

厉行勤俭节约,降低公务出行标准,严格出国出境审批,各预算单位结合2019年预决算数据及2020年县本级实际工作需求,2020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幅度不得低于10%。

(三)项目支出压减

各预算单位结合2019年预决算,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压减幅度不得低于20%。

1.基本建设支出。除国家、省确定的重大项目外,不得新上政府投资项目;

2.办公用房管理。各预算单位不得购置、新建办公用房,除必要的危房修缮外,现有办公房不得装修。

(四)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

各预算单位根据省、市、县工作部署及各单位自身工作需求,除必要的刚性支出外,其他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以上。

上述四项支出压减过程中涉及经济分类交叉重叠的可重复计算。

三、文件主要任务

1.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2.采取更严格的压减支出措施

3.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

4.统筹用好各类财政资金

5.加强风险研判和应急处置

6.切实兜牢“三保”保障底线

7.强化财政制度约束

8.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9.严肃执行财经纪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统筹抓好各项工作。园区及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专人负责联系对接,确保县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目标管理,严格实绩考核。县财政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预算调整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责任,制定和量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方案真正落实到位。

 

 原文:盘县政办发〔2020〕65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20年县本级预算调整实施 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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