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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7-24 浏览次数:1246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证。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依据《盘锦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修订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

范执法用语和执法文书制作,积极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

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规范音像记录。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类别、阶段、环节,采用相应音像记录形式,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1)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按规定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所需经费应纳入本部门年度预算。按照工作必需、厉行节约、性能适度、安全稳定、适量够用的原则,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执法具体情况确定,不搞“一刀切”。

4.信息归档管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结合办公自动化和执法办案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形成业务流程清晰、数据链条完整、数据安全有保障的数字化记录信息归档管理制度。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5.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本部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依法公正维护行政相对人和执法人员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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