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所需的场所、设备(受理窗口、开标室、评标室、洽谈室、计算机室、监控室、档案室、信息发布大屏、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等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建立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和公共资源信息交易平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定期发布交易信息,公布交易流程,建立并管理全县统一评标专家库、供应商库、商品库、项目库、招标机构库、建筑企业库。核验参加交易的业主、承包商和中介方的交易、中介服务资格,查询交易项目手续,组织交易活动,维护交易的正常秩序。
机构设置:根据部门主要职责,交易中心内设三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政府采购科,评审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部分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127.17万元,包括:与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比较,今年收入增加9.59万元,增加5.46%,主要原因:工资调整、购入办公设备等。
1.财政拨款收入127.1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2.0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59%,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9.59万元,增加5.46%,主要原因工资调整、购入办公设备等。
(二)支出总计115.72万元,包括:与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比较,今年支出增加0.17万元,增加0.14%,主要原因:工资调整、保险基数调整等原因。
1.基本支出115.7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6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0.17万元,增加0.14%,主要原因:工资调整、保险基数调整等原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3.49万元。
主要是基本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11.46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基本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2万元,项目支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17万元,增加0.14%,主要原因:基本结转结余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7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47万元,占78.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1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9.04万元,占7.82%。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47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运行90.47万元,主要是工资、水电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1万元,具体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21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9.04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9.04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积金基数调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累计0次。
2.公务接待费0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次,0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劳务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数据来源部门决算填报说明项下的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中心未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