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表算
第三部分 盘山县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方针政。
2、负责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学决策提供参考。
3、负责履行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管理事项审批职能,并承担法律责任;负责具体承办组织调度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管理事项的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负责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及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管理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隈,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划转事项在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5、负责县行政审批局及垂直双重管理部门成建制设置窗口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监察和考核。
6、负责全县行政审批网上审批系统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
7、负责履行划转至行政审批局的行政事业收费职能。
8、负责受理县行政审批局、派驻部门、行政审批行为的投诉举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行政审批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
9、负责县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
10、负责监察、考核、指导各镇、村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11、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12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项目前置手续一股、项目前置手续二股、项目前置手续三股、工业项目股、农业项目股、房地产和服务业项目股、国投、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股、社会事务股、综合踏勘验收股、行政收费股、运行监管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山县行政审批局 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行政审批局。
第二部分盘山县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表
1.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盘山县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行政审批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29.53万元,与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比较,今年收入减少58.07元,减少20.19%,主要原因:取消岗位津贴。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9.5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8.5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73%。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和经费结转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58.07万元,减少20.19%,主要原因:取消岗位津贴。
(二)支出总计225.98万元,与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比较,今年支出减少43.59万元,降低16.17%,主要原因:减少岗位津贴。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198.9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8.0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52万元。
2.项目支出2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1.95%。主要包括审批大厅的办公耗材。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比较,今年支出减少43.59万元,降低16.17%,主要原因:减少岗位津贴。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2.12万元。
主要是人员经费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3.55万元,增长41.4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98万元,项目支出2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3.59万元,降低16.17%,主要原因:取消岗位津贴和结转结余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5.9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72万元,占86.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1万元,占8.77%;住房保障支出11.45万元,占5.0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72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124.6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
(2)事业运行22.36万元,主要是岗位津贴和商品服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9.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取消岗位津贴。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其他一般公务支出20.73万元,主要是单位取暖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1万元,具体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81万元,主要是机关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工资增加,养老基数调整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1.4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1.4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公积金基数调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较,今年支出减少0万元,降低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加)0%,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和费用降低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日常公用经费51.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11.45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盘山县行政审批局运行经费支出51.51万元,比上年减少16.22万元,增加45%,主要原因是行政审批大厅改革人员增多窗口增加等开支。(数据来源部门决算填报说明项下的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盘山县行政审批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山县行政审批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未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