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01 浏览次数:522


     


第一部分    盘山县旅游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旅游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城乡旅游经济发展,编制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综合平衡镇乡(街道)旅游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镇乡(街道)旅游经济发展工作。

(三)指导并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按照全县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提出建议;指导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的开发。

(四)负责辖区内旅行社的核准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星级旅游饭店、星级乡村旅游酒店、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特色旅游商品的评定及报批工作;依据法规规章对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日常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旅游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旅游业服务质量检查,受理旅游者的投诉,并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对投诉的处理工作。

(五)承担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六)拟订全县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旅游新业态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旅游节庆活动;配合全县旅游招商引资、旅游建设项目策划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推进全县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

(八)统筹、协调全县假日旅游工作及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九)拟订全县旅游人才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职业培训、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盘山县旅游局内设4个机构:办公室、规划发展与安全监管股、宣传联络与旅游教育股、政策法规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山县旅游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盘山县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盘山县旅游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旅游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27.6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7.6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5.27万元,增长12.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支出总计132.1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6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0.1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45万元。

2.项目支出105.4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9.82%。主要包括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70.2万元,降低34.6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5.47万元。

主要是项目支出未拨付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95.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7万元,项目支出105.4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0.2万元,降低34.69%,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5.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52.74%。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1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万元,占2.04%;住房保障支出2.29万元,占1.7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7.16万元,占58.39%。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万元,具体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年没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2.2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29万元,主要是2.29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年没有住房保障支出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7.16万元,占58.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上年没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没有公务接待费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没有公务用车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0.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盘山县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45万元,比上年增加0.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据来源部门决算填报说明项下的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盘山县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山县旅游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未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旅游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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