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部门主要职责:
1、盘山县侨务办公室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归侨、侨眷工作。
2、承办外事协调工作。
3、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协调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平等,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帮助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4、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法律、法规、条例,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宗教事业的发展。
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办公室、宗教股、民族股、侨务外事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侨务办公室。
第二部分 盘山县侨务办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1.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盘山县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侨务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7.84万元,与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比较,今年收入减少7.05万元,降低0.11%,主要原因:人员减少。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7.3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32%。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4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68%。主要是经费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7.05万元,降低0.11%,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二)支出总计67.84万元,与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比较,今年支出减少7.05万元,降低0.11%,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62.8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2.6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4万元,资本性支出0.41万元。
2.项目支出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36%。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比较,今年支出减少7.05万元,降低0.11%,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主要是经费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经费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4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33万元,增长42.79%,主要原因:死亡抚恤金增加,本年追加项目专项指标。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7%,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8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万元,占32.8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9万元,占61.9%;住房保障支出3.55万元,占5.23%。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0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休费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3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3)抚恤16.4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丧葬费。年初没有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有死亡。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9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36.99万元,主要是工资、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8.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追加项目经费。
(2)其他宗教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是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完成年初运算的11.91%。
3.住房保障支出3.55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3.55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较,今年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4.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盘山县侨务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万元,比上年增加0.87万元,增长25.07%,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项目经费。其中:办公费0.97万元、邮电费0.25万元、差旅费0.22万元、其他交通费2.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8万元。
(数据来源部门决算填报说明项下的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盘山县侨务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山县侨务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办组织未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工作专项(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