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民事防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地方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2).制定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
(3).收集、掌握有关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4).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要防护目标落实防护措施。
(5).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6).拟定民事防护方面的政策和规定,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拟定应急救援联合行动方案,研究建立辅助决策系统,为综合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决策建议;指导全县的应急救援工作。
(7).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和民事防护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开展人民防空、民事防护训练、演习。
(8).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应用。
(9).指导、协调并监督有关民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民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0).负责管理人防、民防经费、物资和资产。
(11).承办县政府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综合股、工程股、指挥通讯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第二部分 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4.7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4.7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减少)1.84万元,增长2.50%,主要原因:工资晋级。
(二)支出总计74.7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4.3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万元。
2.项目支出10.4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4%。主要包括人警报建设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84万元,增长2.50%,主要原因:工资晋级。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5万元,项目支出10.4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4万元,增长2.50%,主要原因:工资晋级。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项目完成年初预算87%。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7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93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7万元,占6%,国防支出10.40万元,占1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93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93万元,主要基本工资、办公费、邮电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
2、国防支出10.40万元,包括:
(1)人民防空支出10.40万元,主要包括警报建设等业务支出。年初预算的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没有发生人防业务学习培训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5万元,具体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5万元,主要是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关在职人员保险基础数额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4.57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4.57万元,主要是机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关在职人员缴纳公积金基础数额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8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和运行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日常公用经费8.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2万元,比上年增加0.8万元,增长(降低)11%,主要原因是机关在职人员个人交通费因人员调入增加。(数据来源部门决算填报说明项下的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盘山县人民防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办未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
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