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01 浏览次数: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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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盘山县财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盘山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税政方针政策,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执行市与县、镇及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贯彻并实施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规。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和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指导县、镇财政管理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六)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七)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对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进行初审,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市、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审核全县及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贯彻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政府性债务,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参与涉外债务谈判。

(十一)负责全县会计管理制度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管理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建立财政监察制度,监督各镇执行国家和省重大财税政策以及市重大项目预算执行、财政收支管理情况,审核上级对镇各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相关基础资料,监督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监督地方政府债务和养老保险资金管理情况。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盘山县财政局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国库股、预算股、农财股、企财股、经建股、文行社保股,综合办公室。

下设一个二级单位,分别是:盘山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山县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盘山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1.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盘山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34.65万元,与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比较,今年收入增加45.85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和业务增加;二是公务员医疗费增加。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34.6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4.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4.0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32%。主要是XX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5.85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和业务增加;二是公务员医疗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1036.16万元,与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比较,今年支出增加71.42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和业务增加;二是公务员医疗费增加。

(三)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801.0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7.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76万元,资本性支出15.67万元。

2.项目支出235.1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2.7%。主要包括国库系统维护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X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2.56万元。

主要是财政事务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2.09万元,降低8.68%,主要原因:财政事务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01万元,项目支出235.1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42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和业务增加;二是公务员医疗费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3%,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27%。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6.6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3.68万元,占79.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35万元,占1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万元,占0.23%;审计事务支出32.53万元,占3.1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6万元,占0.64%;住房保障支出48.54万元,占4.7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2.8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469.15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4.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3.55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6.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办公经费减少。

(3)财政国库业务74.04万元,主要是租赁费、邮电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国库系统软件费用增加。

(4)事业运行126.04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6%,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

(5)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0.9万元,主要是租赁费、劳务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用经费减少。

(6)审计事务支出32.53万元,主要是劳务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并入审计业务。

(7)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6万元,主要是办公费、维修维护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35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1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45%,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55万元,主要是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

(3)死亡抚恤19.59万元,主要是死亡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没有做此科目的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万元,包括:

(1)公务员医疗补助2.4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费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没有做此科目的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48.54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48.54万元,主要是人员公积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5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公务用车车辆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等原因。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较,今年支出减少1.1万元,降低15.94%,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公务用车车辆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等原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因公出国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没有公务接待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8万元,比上年减少1.1万元,下降15.94%,主要是机构改革、公务用车车辆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1.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4.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76.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盘山县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75万元,比上年增加44.34万元,增长73.39%,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其中:办公费57.69万元、印刷费0.83万元、水费1.26万元、电费13.93万元、取暖费23.94万元,差旅费0.13万元,维修维护费6.8万元,劳务费17.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31万元,其他交通费11.8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9.5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5.6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2万元。

(数据来源部门决算填报说明项下的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盘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山县财政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未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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