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水利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水资源进行调查评价和综合科学考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提出中央和省、市、县水利资金安排计划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县内大江大河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县河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县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具有控制性和流域内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协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灌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小水改造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负责县域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水事纠纷和调解县域内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各镇水利服务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我县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承担全县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盘山县水利局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农村水利办公室、灌溉、防汛和水生态环境办公室。下设1个事业单位:盘山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下设17个基层水利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山县水利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盘山县农业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1.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盘山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135.7万元,与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比较,今年收入减少480.3万元,减少3.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减少。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135.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9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41.9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6722.8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55.4%。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和经费结转结余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80.3万元,减少3.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减少。
(二)支出总计5395.49万元,与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比较,今年支出减少512.51万元,降低9.4%,主要原因:人员减少。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4161.0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50.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1.14万元,资本性支出140.1万元。
2.项目支出1234.4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9.67%。其中:债务利息支出3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万元,资本性支出63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3463.07万元。
主要是工程项目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6740.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9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1.01万元,项目支出1234.4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12.51万元,降低8.6%,主要原因:结转结余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41%。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95.4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79万元,占7.89%;农林水支出4409.98万元,占81.74%;住房保障支出119.54万元,占2.22%,其他支出375.48万元,占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8万元,占0.28%,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25.79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8.3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2)事业单位离退休17.3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0.14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4)伤残抚恤49.0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初没有做此项预算。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6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2.农林水支出4409.9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132.45万元,主要是机关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项目增加。
(2)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363.43万元,主要是支付事业单位工资及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项目增加,。
(3)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22.59万元,主要是用于水利工程维修维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项目增加。
(4)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65.3万元,主要是水资源工程维修维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项目增加。
(5)防汛164.21万元,主要是用于防汛应急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项目增加,。
(6)抗旱300万元,主要是用于防汛应急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项目增加。
(7)农田水利257.53万元,主要是用于农田水利工程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项目增加。
(8)水利技术推广2.47万元,主要是水法宣传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项目增加。
(9)其他水利支出902万元,主要是购买国有资源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项目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19.54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119.5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公积金基数调整增加。
4.其他支出375.48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支出375.48万元,主要是债务利息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8万元,具体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15.38万元,主要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及费用降低等原因。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较,今年支出增加5.04万元,增加6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车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04万元,比上年增加5.04万元,增加61%,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业务开展需要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61.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9.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691.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盘山县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0.19万元,比上年增加718万元,增长75.62%,主要原因是抗旱应急款及清河水库水费。其中:办公费55.28万元、印刷费50.97万元、咨询费9.5万元、手续费0.02万元、电费89.69万元、邮电费5.42万元、差旅费1.48万元、劳务费34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8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0.01万元。
(数据来源部门决算填报说明项下的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盘山县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山县水利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未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林(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林(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林(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力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林(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兼顾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林(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清、雨晴、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林(款)抗旱(项):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资源建设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林(款)农田水利(项):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林(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 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林(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林(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员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