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老旧小区电力设施改造等民生用电突出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严把验收关口,杜绝问题增量
收到提案后,盘山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县住建部门专题研究,督促房屋工程开发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严格把好建筑电气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关,将正式用电设施与房屋主体工程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从源头杜绝新建小区“临时代正式”用电问题,确保群众入住即用上正式电、放心电,目前盘山县清华嘉园小区正在推进临改正工作,预计7月末完成。
二、强化部门联动,严格规范验收流程
县住建局积极对接市住建部门,目前新建住宅小区联合验收已在盘锦市一体化平台全面推行,建筑电气分部分项工程纳入工程竣工验收监督事项统一管理。按照现行流程,供电部门完成小区正式用电设施验收后,建设单位方可申请消防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等联合验收事项,后续完成全流程办理。该机制可实现正式用电设施与房屋主体工程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从根本上保障新建小区正式用电设施规范达标、同步投用。
三、健全联动机制,确保规范执行流程
县住建局将依托盘锦市一体化平台,进一步理顺联合验收办理流程,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严格执行供电设施先行验收要求,严把建筑电气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关,有序推进后续联合验收全流程办理,确保新建住宅小区正式用电设施与房屋主体工程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切实保障群众入住即用上正式电、放心电。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盘山县人民政府民生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为盘山县的发展建言献策。
联 系 人:周 亮
联系电话:3552660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