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中共盘山县委组织部 盘山县财政局 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盘锦市盘山县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盘县农〔2026年〕142号文件要求,我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指标名额4个。财政对项目村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个村不低于100万元,共400万元。为加强资金投入和支付管理,确保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按照方案要求本次拨付项目资金192万元。本次公告7天(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22日)。本公告发布后,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形式向盘山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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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