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巩固2025年集中整治成果,持续深化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要求,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决定在2026年继续深入开展利用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谋利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2025年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通过再排查、再整改、再巩固,推动教辅材料征订和校服采购管理更加规范、廉洁、透明,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利益。
二、工作重点
(一)聚焦问题整改“回头看”
对照2025年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阶段形成的问题清单,逐条核查整改是否到位、责任是否落实、机制是否健全。重点检查:
1.是否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现象;
2.是否存在问题反弹回潮、新问题滋生蔓延的情况;
(二)聚焦重点环节“再排查”
紧盯教辅材料征订和校服采购的关键环节,开展新一轮风险排查。
1.教辅材料方面:是否存在变相强制购买、诱导指定商家、违规推荐、暗中收受回扣等问题;是否严格落实“一科一辅”、自愿购买原则;是否对征订的教辅材料名称、价格、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确保选用、征订工作流程公开透明。
2.校服采购方面:是否存在招标程序不规范、质量不达标、价格不透明、采购信息不公开等问题。
三、整治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3月中下旬)
召开全县教育系统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印发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压实责任。各学校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6年4月1日-4月15日)
各学校对照2025年问题清单和本次“回头看”重点内容,组织开展新一轮自查自纠,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6年4月16日-6月30日)
县教育局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学校、重点环节进行抽查核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7月1日—8月31日)
各学校认真梳理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成效与不足,于7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总结报告报送县教育局教育股,保障新一轮教辅征订和校服采购规范有序。
(五)深化巩固阶段(2026年9月1日-12月31日)
总结集中整治工作成效,梳理典型经验和问题教训,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将整治成果融入日常监管,确保整治成果长效巩固。
四、整治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更新盘山县教育系统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谋利等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2.强化问题整改。对排查出的新问题、老问题反弹情况,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3.强化监督执纪。对整治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形成震慑。
4.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各学校建立健全教辅材料征订、校服采购内控机制,完善信息公开、招标采购、质量检测等制度。
5.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挖掘整治成效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各学校要深刻认识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巩固2025年整治成果、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各学校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自查、整改、总结各环节有序推进。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核查,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问题线索,要深入分析研判,作为“小切口”精准施治,确保整治效果让群众满意。
盘山县教育局
2026年3月5日
盘山县教育系统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谋利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文国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县委教育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副组长:孙国良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才庆涛 县教育局副局长
蔡 烈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
宁旭东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兼)县教育局总督学
杨 超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赵鹏飞 县教育局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曹开慧 县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
梁泰然 县教育局安全与人事股副股长
孙 静 县教育局计划财务审计股股长
张婧瑜 县教育局综合办公室纪检工作人员
各学校党总支部书记、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盘山县教育局教育股,办公室主任曹开慧(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