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直属机构,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6年县政府承接市<政府工作报告>及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6年县政府承接市《政府工作报告》及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