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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浏览次数:431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山县卫生健康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盘山县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持续夯实公开基础,拓展公开范围,提升公开实效。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核心,推动信息公开与业务深度融合,为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做好主动公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据省、市、县相关工作安排,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主动公开2025年县卫健局重点工作、卫生健康民生实事、医疗卫生政策法规、健康知识科普等重要信息。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制度,明确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其中4件为盘山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情况,1件为医疗机构暂缓校验通知书。

(三)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优化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流程和责任人员,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目录,提高信息检索的便利性。通过组织专题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局内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时限要求,强化对公开内容的审核和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实时维护和调整公开栏目的内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发布与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发布前审查、发布后更新以及信息有效性的全过程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准确。

(五)做好监督保障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开展第十九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法规,提升群众知晓率与参与度。健全监督机制,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督导,推动各项公开措施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

2024年存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时效性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2025年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改进措施。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增加医疗卫生相关业务办理要件及信息、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律法规、健康科普知识等方面的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明确信息更新的责任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及时更新。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时效性得到了显著提升。

(二)2025年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信息公开的深度和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布数量较少,导致部分政策内容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不足,群众理解起来不够直观易懂。

2.部分科室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仍需深化,主动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信息梳理、分类和及时发布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

(三)改进措施

1.深化政策解读工作,围绕卫生健康领域重点政策、重大改革举措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丰富解读形式,增强解读的可读性和传播力,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度。

2.强化业务培训与思想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重点提升科室及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信息甄别能力和规范操作水平,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业务流程,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职责,建立信息定期梳理和及时发布机制,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完成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目录,提高信息公开的标准化水平。

2.加强对医疗卫生领域重点信息的公开力度,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情况、疫苗接种机构及接种时间等,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对照国家及省、市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本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和群众关切关注的重点信息,统一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内容,实现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序运行”,切实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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