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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浏览次数:589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山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盘山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根据盘山县统计局信息公开制度,聚焦统计核心业务,重点围绕经济运行核心指标、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等统计领域,系统整合月度、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成果,清晰呈现数据变动趋势,2025年对接政务公开每月上报国民经济和消费者指数价格变动情况,上报统计公报,共计公开统计信息26条,全面公开月度经济运行情况11期。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构建月度统计与季度专题汇编的统计信息管理模式,聚焦统计重点工作,深入解读统计数据背后的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为县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完成2024年统计年鉴、2024年统计公报的编制与公开工作,全面梳理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数据,形成体系完整、数据详实的统计资料,共印发盘山统计月报11期,盘山经济统计4期,并向各镇街、相关部门及重点企业发放1852册,有效扩大统计信息服务覆盖面,提升统计数据的利用价值。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统计云平台为主要核心阵地,持续加强监测统计数据填报,做好数据趋势解读,实现公开信息分类清晰、查询便捷。聚焦工业、商贸、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等关键领域统计指标,建立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通过“月初预判、月中跟踪、月末复盘”的闭环管理模式,精准把握经济运行动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送统计监测信息,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撑。同时,加强平台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权威规范。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明确各科室工作责任,全年对基层统计机构开展督导检查214次,重点核查统计数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与规范性。严格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部署,每月按时向市局报送核查数据与工作进展,定期开展工作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薄弱环节,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新增范围,增加统计信息的系统整合,进一步完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数据分析成果。二是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进一步组织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文件精神,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

2025年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完整和多元化,面向不同群体公开内容体系尚未完善,部分公开内容在官方平台未检索到。通过企业座谈、社区走访、平台反馈等多种形式,对不同群体的统计信息需求进行总结完善。二是政务公开数字化赋能水平有待提升,基层统计机构线上公开操作能力不均衡,影响整体公开服务效率。构建“线上+线下”分层培训体系,针对基层工作人员开展统计平台操作专题培训,建立县镇两级业务帮扶机制,通过线下学习指导等方式,提升基层统计数据信息政务公开数字化应用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工作完成情况

1、以搭建政企民沟通桥梁为目标,创新统计信息政务公开互动形式。组建专业统计队伍深入镇街及企业,开展统计政策解读、统计数据信息的应用指导等服务,现场解答企业统计信息填报、等各类疑问,发放定制化统计服务手册。

2、依托统计云平台开设统计知识讲解服务,解读常用统计信息指标与统计政策法规,提升统计公开信息的可读性与传播力。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普及,开展线下普法活动2场,同时利用季度经济分析推送统计相关信息20余条。

3、聚焦政务公开服务提质增效,着力构建双向沟通与成果转化机制,提升公开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建立政务公开意见征集与反馈闭环机制,通过官方平台的意见箱,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公众关于统计数据方面的需求与建议,全年累计处理需求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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