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盘山县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03 浏览次数:251

杨春辉委员:

您提议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提案》已收悉。县民政局经过党组的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盘山县老龄化基本情况

盘山县下辖4个街道9个镇、有24个社区、154个村。截至目前,盘山县常住人口26.8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77432人,占总人口比例28.89%;80至89周岁老年人口6892人,占比2.6%;90至99周岁老年人口825人,占比0.3%;100周岁以上有14人,占比0.005%。全县有特困供养人员940人,其中集中供养人员168人,分散供养人员772人。

(二)盘山县养老设施建设情况

我县目前有公办养老机构6家,床位757张,公费老人240人,自费69人,有管理服务人员92人。民办养老机构9家,有床位702张,养员198人,有管理服务人员51人。共有3个综合体,21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54个农村互助幸福院。

二、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的养老设施建设,以老年协会形式运营居家和养老服务设施。全县建成了21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154所农村互助幸福院。设立了老年人日间休息室、棋牌娱乐室阅览室、健身室、厨房、餐厅等,为本社区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心理慰籍等老年人的各种生活需求,丰富老年人的生活。为满足老年人各项需求,要求各社区成立老年人协会,来运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

(二)支持全县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拓宽养老服务领域。盘山县2018年已确定盘山县社会福利中心、高升敬老院、坝墙子敬老院、胡家敬老院开展养老延伸服务试点,为辖区老年人提供休息、就餐、娱乐、医疗服务,与农村老年人共同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走出一条开放、融合、互助共同发展的新路。

(三)探索开展智能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平台建设,破解养老服务难题。全县已实现“网格化”办公,2018年县里与市智能养老服务平台联通,利用全县网格化办公条件,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紧急求救、家政服务、医患护理、心理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日常生活服务项目。以“低成本”吸引社会力量共建社区“便民服务圈”,使社区服务逐步从针对少数困难老人的无偿服务逐步向社会全体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转化,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跨越。

(四)加强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按照县里的工作安排,盘山县2021年下半年组织了养老机构管理护理人员进行集体培训,对全县养老机构管理、护理人员进行了培训。组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参加市民政局举办的养老护理技能培训,参加全国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盘锦市选拔赛),县福利院一名员工获得参赛三等奖。同时盘山县大力培养引进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在盘山县职业高中设立康养专业,每年培养护理专业人才40人,以便将来更好地为我县养老事业积蓄人才。

(五)积极推进医养结合,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获得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盘山县公办养老机构都设立了医疗卫生室,为机构内的老人建立了健康档案。机构内老人与当地的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使居家和机构老年人小病不出村或到镇里就能得到及时医治,探索居家养老与医养结合新模式。

(六)积极探索,多措并举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县初步建设起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七)建设养老便民食堂。2024年在盘山县太平街道蓝桥社区成立一家老年人便民食堂,为老年人,尤其是独居、高龄、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新鲜、热乎、营养均衡的餐食,解决“做饭难、吃饭凑合”的问题,避免了因饮食不规律导致的健康隐患   。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推动完善养老服务人员结构。适当提高照护人员占比,足额配备护理员队伍,根据在院供养的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特困人员数量按1:10、1:6、1:3的比例足额配备护理员,着力提升照护技能和服务水平。鼓励照护人员依托服务机构为周边老年人提供专业养老服务,合理合规提高薪资待遇水平。强化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吸纳就业,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继续教育机制,确保各类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建立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和专项职业技能认定机制,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二)创新探索新的养老模式。按照谨慎包容原则,因地制宜探索推进家庭式小微民办养老机构在登记备案、消防审验、政策扶持、综合监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探索“民宿+养老”和“租赁+田园养老”的养老新模式,为老人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

(三)加强养老服务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网络宣传等方式,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加强对开展关爱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的环境氛围。广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工作的良好氛围。重点宣传一批表现优秀的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提升社会参与养老服务意识和水平,提高养老服务参与率,拓宽参与养老服务覆盖率。

 

盘山县民政局

2025年6月16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50618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