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金宏委员:
您提议的《关于完善盘山县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盘山生态环境分局经过党支部的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以来,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在机构设置、执法队伍建设、监测网络布局等方面虽已经取得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管机构之间协调联动不足,存在职能交叉和空白地带,基层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装备有待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覆盖范围还有待完善,难以全面准确反映县域生态环境状况,信息化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程度不高,数据共享和分析利用能力有限。
通过进一步切实履行盘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的职能职责,加强各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定期召开环委会议,共同研究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减少职责不清导致的推诿扯皮现象。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培训课程和案例分析会,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为执法队伍配备先进的执法装备,如移动执法终端、无人机、水质快速检测设备等,提高执法效能和精准度。持续加大生态环境监测投入,在重点流域、区域和生态敏感区增设监测点位,扩大监测覆盖范围。目前,已建成涵盖大气、水等要素的监测网络,实时掌握生态环境质量动态变化。建立生态环境数据平台,整合各类监测数据、执法信息和管理文件,实现数据的集中存储和共享交换。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生态环境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分析,及时发现和预警环境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监管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推动执法资源向基层倾斜,为基层执法队伍配备必要的执法车辆、防护装备和检测设备,改善执法条件,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形成更加高效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数据质量。推进监测数据的深度分析和应用,为生态环境决策、管理和考核提供科学依据。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技术与生态环境监管业务的融合创新,提升监管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尊敬的李金宏委员,感谢您对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盘锦市盘山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