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十八届六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现将《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5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5年度安全生产
重点任务清单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查密防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推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配合市委、市政府打好打赢盘锦全面振兴新突破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坚强安全保障,特制定本清单。
一、县委副书记、县长刘鹏飞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一)履行全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县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把安全生产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县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在年度考核中,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组织制定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5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
(三)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或者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四)推动落实《盘山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任务;
(五)组织制定实施《盘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六)组织开展全县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压实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
(七)推进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升级,加快安全生产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
(九)推进全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实施,组织做好全县“十五五”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水平,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十)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着力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监管需求与能力相匹配的原则,配齐配强各行业领域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十二)每半年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二、副县长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一)共性任务清单
1.履行县安委会副主任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在年度考核中,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专题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
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落实《盘山县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任务;
4.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落实《盘山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明确的2025年度重点任务;
5.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6.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城镇燃气等重点领域“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任务;
7.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实施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升级,加快安全生产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
8.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推动主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9.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完成“十四五”规划相关任务,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十五五”规划“安全篇”编制工作;
10.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工作;
11.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1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推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1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
14.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和警示教育工作;
15.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良好社会氛围;
16.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二)分管行业(领域)重点任务清单
1.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天娇
(1)协助县长统筹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落实县安委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
(3)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属地、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费用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确保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费用支出;
(5)督促指导发展改革、应急管理、统计、民族宗教等领域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全年组织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
(6)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整治;
(7)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监管,强化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8)督促指导加强涉民族因素大型活动、宗教活动安全管理;
(9)督促指导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推动国有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系列活动,根据风险程度落实举报奖励,激励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2.县委常委、副县长赵天久
(1)督促指导水利、农业农村、退役军人等领域相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全年组织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
(2)督促指导水利部门加强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
(3)督促指导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落实涉海渔船三级包保责任,强化海洋渔业执法监管,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3.县委常委、副县长刘亮
(1)督促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数据及营商环境建设、电商物流等领域相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全年组织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
(2)督促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工伤保险政策等方面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督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将接受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
(3)督促指导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的汇聚共享,打通数据壁垒,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4)组织开展电商物流产业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排查工作。
4.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智
(1)督促指导公安、司法等领域相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全年组织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
(2)督促指导公安部门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
(3)督促指导公安部门加强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环节,以及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安全监管;
(4)督促指导司法行政部门加强社区矫正场所的安全监管。
5.副县长曹静竹
(1)督促指导教育、商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全年组织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
(2)督促指导教育部门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管理,推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3)督促指导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医院、精神病院等医疗机构安全管理;
(4)督促指导商务部门加强商务领域经营场所安全管理;
(5)督促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部门加强文博单位、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安全监管。
6.副县长薛原
(1)督促指导自然资源、海洋、林业和湿地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供销等领域相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全年组织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
(2)督促指导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安全监管;
(3)督促指导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安全监管;
(4)督促指导自然资源部门加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
(5)督促指导林草部门加强林业草原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7.副县长刘明伟
(1)督促指导交通运输、工业信息化、民政、市场监督、残联等领域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全年组织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
(2)督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开展化工园区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化工企业进园区,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
(3)督促指导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指导加强水上客运、载运危险货物等重点运输船舶安全监管;
(4)督促指导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电梯、客运架空索道、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高风险路段行驶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5)指导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推进安全生产重大科技攻关,推动安全生产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6)督促指导民政部门加强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监管。
各位副县长的分管行业(领域)重点任务清单随分工变化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