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单位:
现将《盘山县教育系统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教育局 盘山县新闻出版局
2025年7月4日
盘山县教育系统推进软件正版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版权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育系统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通〔2025〕50号)、盘锦市教育局和盘锦市版权局《关于印发<盘锦市教育系统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盘教通〔2025〕3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以及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统筹规划”的原则,充分发挥软件正版化工作在维护信息安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2025年6月底前,各单位全面清查软件使用情况,建立详尽且准确的软件资产台账,为迎接国家和省版权局的督察检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027年底前,我县教育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基本建立,软件正版率显著提升,全面使用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使用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授权的软件情况基本杜绝,我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教师、学生版权保护意识普遍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各单位应成立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明确信息化、办公室、人事、财务、采招、资产管理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理顺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压紧压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
(二)统筹做好软件集中采购。各单位要统筹编制年度软件配置计划,将正版软件购置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做好采购管理工作。在进行多媒体教学设备、计算机、智慧教室等项目采购招标中,要把正版操作系统和正版办公系统作为招标必备产品,保证购买到具有合法授权的计算机正版软件并获得服务商完善的售后服务。采用正版软件场地授权的单位,必须明确在采购招标过程中不得包含已获得场地授权的软件,以防止重复投资。要将软件资产纳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及时建立、更新和维护软件资产台账,完善资产管理档案,做到档案规范、清晰易查。将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落实到软件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确保软件实际安装情况、软件台账和软件授权协议相一致,防止软件资产流失。
(三)落实软件配置管理规定。各单位软件配置要遵循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和正版化的原则,对盗版软件“零容忍”。使用的商业软件、0EM软件、免费软件均需纳入配置管理,优先采用场地授权(许可)方式配置软件。参照《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国版办发〔2016〕13号),明确软件日常使用管理涉及的工作计划、预算编制与采购、软件维护、宣传培训、督促检查、总结报告等工作流程和要求,定期开展正版软件使用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严格落实软件全链条管理进一步规范软件安装、升级、卸载等流程,提高软件资源使用效率。要加强软件使用日常监管,定期检查软件应用情况,做好软件安装维护,严把软件报废关。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立软件正版化管理系统,有效提升软件资产管理水平。
(四)全面推广软件正版化应用。各单位要综合考虑实际需求,推进软件正版化应用及正版软件配备。各单位在满足教育教学使用前提下,优先采购和使用稳定成熟的国产正版软件,加强国产软件应用场景建设,推动国产软件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
(五)加强宣传教育与培训。各单位要将软件正版化纳入教育数字化、网络安全等相关工作宣传内容,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有特色、有实效和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普及软件版权知识,增强教师、学生使用正版软件的意识和习惯。定期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专题培训,加强工作交流,不断提升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律素养,自觉抵制盗版软件,形成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风尚和行为习惯。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6月底前)
县教育局联合县新闻出版局成立教育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县教育局和县新闻出版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县教育局及县新闻出版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适时召开全县教育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传达国家、省、市、县有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策要求和会议精神,部署教育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二)自查阶段(2025年6月底前)
各单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计算机设备、服务器、教学软件等各类软件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包括软件名称、版本、授权数量、使用范围、安装数量等信息,按照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要求,形成相关台账,妥善保存并及时更新。在自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使用盗版软件问题,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目标,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对于需要采购正版软件的,要按照相关采购程序,合理安排采购计划,优先选用国产正版软件,确保软件采购合法合规、经济实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7月中旬)
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检查验收。采取督促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上报自查工作材料或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软件安装使用情况、资产台账建立情况、采购合同执行情况、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及工作人员配备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适时组织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对于整改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推进实施阶段(2027年12月底前)
结合推进软件正版化,将正版软件使用、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学校教育内容,与信息技术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等内容相结合,培育师生知识产权意识,不断提高国产软件应用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确保工作层层落实。要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二)加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大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激发创新活力、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列入发展总体规划,与教育数字化转型、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服务支撑产业发展等工作衔接联动,整体设计、一体推进。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加强与属地版权部门沟通协调
各单位要积极邀请属地版权部门参与工作决策,在制定规划、审核合同等关键环节,充分汲取其专业意见。要共享软件市场正版化信息,联合开展宣传培训与违规处置工作,推动全县教育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高效开展。
盘山县教育系统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文国 盘山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县委教育工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兼)、县教育局局长提名人选
副组长:于德鹏 盘山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王 成 盘山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国良 盘山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兼)
才庆涛 盘山县教育局副局长
蔡 烈 盘山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
宁旭东 盘山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教育局总督学兼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盘山县新闻出版局新闻外宣股主要负责同志,盘山县教育局各股室、全县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