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校:
为保证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假期,根据《盘锦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校暑假工作的通知》(盘教通〔2025〕3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中小学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假期为7月15日至8月29日;普通高中学生假期为7月21日至8月29日。2025年8月25日起为学前周,全县中小学生9月1日正式上课。职教中心参照执行。
二、暑假工作要求
1.做好假期前教学安排。各学校要将放假安排和教育教学工作一体化部署推进,落实好“双减”相关要求,合理安排教育教学计划和进度,防止给学生增加过重的负担。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盘县教通字〔2021〕12号)等文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9日—7月10日安排期末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测试,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考试名次等信息。
2.做好假前专题教育。各学校要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聚焦溺水、火灾、交通事故、食品中毒、自然灾害、网络沉迷、诈骗、欺凌和性侵害等易发多发安全问题,在学生放假离校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推进家校社协同,面向家长宣传科学教育理念,树立正确教育观、质量观,要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及时了解思想情绪和行踪动向,防止侵害学生合法权益、危害身心健康事件发生。
3.做好学生假期学习生活指导工作。各校要严格执行放假时间和开学时间,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合理调控暑期作业结构,严控暑期作业总量,不得加重学生暑期学习负担,确保学生通过假期的休息和调整,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投入新学期的学习生活。各校要立足于丰富学生假期生活,为学生提供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创新假期作业形式,调控作业结构,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实践性作业,提高学生实践意识和创新能力。各校指导家长学习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营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加强劳动教育,鼓励学生参加家务劳动;倡导学生开展文化、体育、艺术以及适合的户外活动,鼓励学生每天坚持体育锻炼一小时。
4.高度重视和安排好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假期生活。各校要重点关注学习困难学生、留守儿童或单亲家庭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认真解决他们在假期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要抓住暑假这个重要时间节点,抓好抓实控辍保学工作。
5.严格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方面的相关文件。暑假期间,严禁学校、教师以任何借口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学校、教师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补习班和培训班;严禁学校、教师利用网络形式进行线上违规授课;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校外培训机构授课。县教育局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依法责令改正并问责;对出现违规行为的教师,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分。
6.压实监督管理责任。各校要对暑假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公布并畅通举报电话渠道,杜绝违规补课等问题的同时利用暑假时间,全面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教育局对暑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给予严肃处理。各学校要提早谋划新学期工作,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做好上课所需的教学材料等准备工作,保证教师开学即能上课,学生进班即可听课,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平稳、安全、有序,新学期要严格实行“零起点”教学。
各学校要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制定等工作,要认真总结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各学校分别于2025年7月18日和9月1日前将本学期工作总结和下学期工作计划报送县教育局教育股邮箱。
联系电话:
县教育局纪检部门 0427—3552689
县教育局教育股 0427—3552183
如上级有新的规定和要求,将根据要求进行调整并另行通知。
盘山县教育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