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含实施层级) |
检查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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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行政 |
地方性 法规 |
部委 |
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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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公路保护状况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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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公路条例》(2021年5月27日第四次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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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路政执法中队)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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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出租汽车、城市公交相关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 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根据2023年8月2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五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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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2016年11月11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四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并将其作为经营延续、车辆更新和市场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信誉考核办法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部委规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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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交通运输局(客运中队) |
入企检查路面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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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农村公路)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第25号)(2017年11月4日修正版) 第六十九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对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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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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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规章】《辽宁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6年第303号,2016年11月23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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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规章】《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2021年8月11日修正版) 第三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交通部主管全国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监督管理。 第五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的职责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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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中队) |
现场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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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修正) 第六十五条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 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根据2023年8月2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五次修订)第六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但是,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 |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3年1月16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9月29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 <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 <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0年7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1年11月24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5年9月25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7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等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六次修正,根据2022年4月21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 <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的决定》第七次修正)根据2023年11月14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办法>等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八次修改 第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某管理人员依法对道路运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被监察对象应当接受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办事、忠于职守、礼貌待人,在进行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着制式服装,并向当事人执法证件。 |
【部委规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7月10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危险货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3号)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2号)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号)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发挥监控平台的作用,定期对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其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内容,作为运输企业班线招标和年度审验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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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交通运输局(危货执法中队) |
入企检查现场勘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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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相关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 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根据2023年8月2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五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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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规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于2022年9月21日经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 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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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交通运输局(驾培执法中队) |
入企检查现场勘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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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机动车维修机构相关行政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 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根据2023年8月2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五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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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3年1月16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9月29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 <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 <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0年7月30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1年11月24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5年9月25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7年7月27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等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六次修正,根据2022年4月21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 <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的决定》第七次修正)根据2023年11月14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办法>等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八次修改 |
【部委规章】《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2005年6月24日交通部发布 根据2015年8月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4月19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9年6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2023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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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交通运输局(维修执法中队) |
入企检查现场勘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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