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2025年总河长会暨防汛抗旱工作推进会召开
6月24日下午,全县总河长会暨防汛抗旱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分析当前河湖治理保护形势,部署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以高水平治水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县委书记、县总河长葛立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总河长刘鹏飞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恩凯、县政协主席孙丽颖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治水兴水事关发展根基、民生福祉、生态安全。全县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要坚持靶向发力,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整改“回头看”,持续推进河道垃圾清理常态化,整治河湖突出问题。要坚持科学调配,下大力气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优化水资源配置。要坚持生态优先,严格落实县、镇、村三级监管体系,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建设,让群众共享生态治理红利。要坚持未雨绸缪,加快应急度汛工程建设,全面排查隐患,制定应急度汛预案,提升应急处理能力,织密防汛安全网络。
会议强调,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各镇街要压实责任链条,凝聚工作合力。要健全工作机制,深化“河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模式,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提升治理效能。要强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巡查督导,科技赋能监管,清单化整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要强化要素保障,确保河湖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考核管理,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奋力书写盘山“水清岸绿、安澜发展”的新篇章,向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生态答卷和安全答卷。
会议传达了《辽宁省总河长令(第7号)》《盘锦市总河长令(第8号)》,宣读了《盘山县总河长令(第8号)》,通报了2025年盘山县河湖长制监督检查结果,部署了2025年河湖长制、防汛抗旱工作任务。
县委常委,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街)党(工)委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