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安排的公告
按照中共盘山县委办公室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方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通过。确定得胜街道得胜村、沙岭镇热河台村、北郑家村、高家村、宗家村共5个村为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村,财政对项目村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个村不低于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10万元,县级配套10万元。共计划投入各级财政资金500万元。资金准备下拨。现予以公告,公告日期:2025年4月20日至4月27日,如有异意请拨打电话:5586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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