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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盘山县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9 浏览次数:639次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落实好2025年盘锦市初中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现将《2025年盘山县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盘山县教育局

2025年4月7日

 

2025年盘山县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

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2025年盘锦市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盘教通〔2025〕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5年我县初中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校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课程质量,培养学生的实验研究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组织实施

2025年盘山县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

组 长:王锡权

副组长:王成  孙国良  才庆涛  赵媛媛

成 员:金成彬  田爽  孙国付  刘月  李春祥  

    李洪梅  高峰  张晶  杨帆  宋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股,负责安排落实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孙国付  

成 员:杨帆  张亮亮  宋亮  蔺春宁  孙继鹏  田璐璐 

三、参考对象

八年级(2023级)和九年级(2022级)学生。

四、报名与收费

各学校考试报名工作由县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以盘锦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考试报名为准,按照统一报名以学校为单位打印出实验操作考试分组登记表(每组24人,一式三份,届时按登记表进行考试)。

考试经费由县教育局向本级财政部门申请解决。

五、考试内容及命题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内容为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阶段物理、化学、生物学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生必做的分组实验,主要考查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领导小组统一命题、制定评分细则。命题严格依据课程标准,难易适度,不同学科试题难度系数基本相同。

六、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日程在市领导小组统一规定起止日期内组织实施,我县具体时间如下:

八年级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2025年4月21日-24日

九年级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2025年5月26日-29日

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补考:2025年6月13日

七、考试成绩的使用

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满分各10分。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入中考成绩总分。

八、考点设置

1.考点设置由县领导小组本着就近就地、方便考生、学考统一的原则,根据县域实际情况设盘锦弘毅中学、胡家学校、东郭学校、高升学校、坝墙子学校五个考点。

2.每个考点设理化生实验操作考场各1个;设考务办公室(成绩录入、试卷密封)、考生准备室(考前教育、分组点名,准备室要与考场保持隔音间隔距离)、医务室。

3.考点学校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装备必须达到省办颁标准化要求,考点所用实验器材、药品(用品)必须统一标准,且与日常实验教学所用器材、药品(用品)标准一致。

4.各考点门口悬挂“2025年盘锦市初中实验操作考试XX学校考点”横幅,校内醒目处张贴《考生分组登记表》《考生须知》《考生违纪处罚办法》等内容,并设有违纪公示栏。存车处、饮水处、厕所、医务室等设有明显标志。

各考点要设立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2662086(市)3552689(县)。

5.各考点校要切实加强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县领导小组对考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九、考试安全

在考试期间,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强化安全意识,对交通、食宿、实验室配电、易燃易爆品、有腐蚀性药品的存放和使用等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合并考点学校的考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按考试日程安排,准时到达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返回学校。

十、巡视检查

市、县领导小组选派督察人员到各考点巡视检查考试工作。

十一、免试和补考

1.免试。凡经县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动手操作实验的残疾人考生,需由考生本人及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填报《2025年盘锦市初中实验操作考试免考考生申请表》,交验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核确定,并在学校公示一周,上报县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无异议方可免试,免试考生的成绩每科按7分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分。

2.补考。确属因病住院治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日期参加考试的,需由考生本人及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填报《2025年盘锦市初中实验操作考试补考考生申请表》,交验县区级以上医院病例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学校审核确定,并在学校公示一周,上报县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经县领导小组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补考。

十二、考务工作安排

1.考试试题的确定

试题采用全市统一考试试题,考试题目由市领导小组在课程标准规定的分组实验中依据难易适中、操作安全的原则提前一周确定试题范围,随机抽取考试题目。

2.考务工作人员的选用及培训

考试选用思想觉悟高、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组织能力强的干部、教师担任考务工作人员。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必须接受考前培训。

监考评分员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统一培训,培训实测合格方可上岗。

3.考点工作人员设置

考区自设:考区负责人1人(县局领导);工作人员2人(负责考区考试期间具体事务的协调与保障工作);视频监察员1人;每个考务组设主考1人、考务1人、监察员1人、抽签员1人、登分员2人、监考评分员13人。

考点学校:负责人1人(校领导)、后勤保障1人、实验员2人、领考员1人、保卫人员2人、医务人员1人、视频工作人员1人。

考试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4.证件的制作与使用

考试期间所使用的胸卡(牌)等证件由县考试领导小组统一制作。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限定、不同工作活动范围。加强证件的管理和使用,与考试无关(不佩戴胸牌)人员不得进入考区。

5.考场布置

(1)每个考场安排标准实验桌24张,实验坐凳24个,考生座位号按蛇形排列(座位图),有遮光窗帘,考场做到桌桌通水,备有防范突发事件的设备和用品(如沙箱、灭火器等)。

(2)每个考点学校要提前按照参考人数备齐足够的器材、药品、易耗品。每场考试之前要在与考生相临实验台上备好下场考试所用的器材和用品(两个实验室考场的可在考试期间做好另一个实验室考场的准备工作)。

(3)考场内醒目处悬挂一个石英钟,考前统一对表。考场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对考试全程监控录像,并存盘备查。

(4)考场要划定警戒区,并设明显标志。除考生和考务人员,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6.考务管理

(1)考试分组

以学业水平考试统一报名为准,以校为单位编排考试分组名单。每24人一组。

(2)考试场次及时间安排

每场考试时间为15分钟,每场考试间隔10分钟。考试时间安排:上午8:00—11:35,下午13:00—17:00。

(3)考试流程

①各校要按时组织考生到达考点。每天第一场考试的考生应提前30分钟进入考生准备室,学校负责人、领考员组织考生进行考前教育、按照考生对照单点名分组。每组考生按准考证序号站成一排,由抽签员为每组点名确认站好排的考生抽座位号,并做好记录登记。领考员组织抽完座位号的每组考生提前3分钟有秩序地到达考场外等候入场。

②主考、考务、监考评分员、实验员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监考评分员按定位表就位;考务和实验员提前按照《试题卷与考生座位号对照表》发试题卷和评分表、摆放实验仪器、药品(用品)等,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考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就位后,宣布考生按照考试时间提前2分钟进入考场。

③考生进入考场后,按抽取的座位号牌与桌签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座位号牌放在实验台左上角,考生填写评分表信息(学校、班级、姓名、考生号、分组、组内序号)。考务要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座位号牌是否相符。主考宣布考试开始,评分员认真观察实验操作全过程,按评分标准分步赋分(考生在操作中自己认为有失误可以申请重做,在考试结束的时间内完成即可)。

主考宣布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止操作,考生在原地静候;主考环视考场秩序;评分员与考生共同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赋分;考务员将考生的座位号牌收上来交给抽签员;评分员将已经签字确认的所有考生评分表交给考务核对无误后考生方可有序退出考场(考生不得将试题卷和座位号牌带出考场)。

④每场考试结束后,考务须将考生评分表按照考生组内序号从小到大排序后交给登分员,登分员再次核对考生号按顺序登记成绩密封,密封袋封面上写明考区、考点、考试时间、科目等信息,经主考签字后由考区妥善保管备查。

⑤学校负责人、领考员要充分利用每场考试间隔10分钟时间快速做好组织考生入(退)考场;学校负责人要认真做好考生组织管理工作,确保考场内外安静有序。

⑥实验员在每场考试前(在评分员配合下)及时整理布置下场考试器材、药品(用品)等工作,做到不因准备工作而延误考试时间。

7.考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影响他人考试;

(2)如不得不中止本考场考试,应及时请示主考并向考区负责人汇报;

(3)突发事故必要时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8.登记分数

成绩统登由县考务组负责,每场考试结束后,评分表由评分员与考生现场签字确认,现场登分(由2名登分员、1名监察员在监控下完成),考试分组(成绩统登)名单要签字盖章一式三份(学校、县、市各一份);评分表一天一密封,由县考试领导小组妥善保管备查。

9.其他事项

(1)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使考试在公正、公平的环境下有序进行。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杜绝一切舞弊行为。

(2)各考点校按要求上报负责人、后勤保障、实验员、领考员、保卫人员、医务人员、视频工作人员名单及考试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到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孙国付  联系电话:0427-3552182

附件:

1. 2025年盘锦市初中实验操作考试免考考生申请表.docx

2. 2025年盘锦市初中实验操作考试补考考生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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