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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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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盘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4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咯和政策,协调

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定工业、信息化和中小企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通信业和中小企业的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促进工业发展、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行业技术规范、政策、法规和标准。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负责研究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战略,衔接全县工业济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调节措施及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和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提出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贯彻国家相关攻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六)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进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促进和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八)依法行使全县电力行政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平衡电力资源,培育和监督电力市场。

(九)负责民爆器材的行业管理和应急相关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与政策;拟定科技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其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十一)编制重点科技攻关的发展规划;编制科学技术

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年度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科技进步工作的管理和协调;贯彻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并組织实施,优化科研机构布局,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十三)投出科技入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入才计划的实施工作。负责院士联系和服务工作。

(十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措施。负责协调落实科技创新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重大科技创新任务。负责科技专项费用等专项资金的合理配置。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高新技术重点产业工作;指导高新技术研究与科技攻关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推荐、评审和认定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负责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建设。负责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十七)研究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制定农业科技攻关、成果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负责送科技下乡与科技扶贫工作。

(十八)拟定引进国外智力和出国(境)培训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外国专家来盘山的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十九)承担国防科工委的相关职能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1.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推近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贯彻《中国制造2025》,协调推进《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的实施工作,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3.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

4.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路,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加强对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做深做细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推动科技创新的重心转向经济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转移,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的动力。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需报工业和信息化上级部门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申报和管理。需报上级部门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申报和管理。

(2)企业技术中心管理职责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会

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县

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工业和

信息化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上报上级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

2.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重大工程,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办公室、科技股、工业运行股(投资运行)、军民融合办公室、电力能源股、民营中小企业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4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4] 4号)要求,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盘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


第二部分 盘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4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2表: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03表:2024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公开04表: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5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6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公开07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公开08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9表:2024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公开11表: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4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4] 4号)要求:

1.收入预算384.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4.86万元。

2.支出预算384.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3万元。

3.与2023年度预算比,收入增加53.66万元,增长16.20%,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支出增加53.66万元,增长16.20%,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及保险增加。 与2023年度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53.66万元,增长16.20%,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及保险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53.66万元,增长16.20%,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及保险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22年度减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1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4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1.54万元、印刷费0.5万元、差旅费0.4万元、维修(护)费0.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盘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资产总额79.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4.02万元,非流动资产5.95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15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4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4]4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盘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已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应编制特定目标类的项目绩效0个,实际编制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034001 盘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公开表样.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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