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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4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4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盘山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协助县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工作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负责残疾证的办理、发放。

(三)负责残疾人及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社区康复、精神病药免费发放等工作。

(四)负责残疾人来信来访接待、残疾人维权等工作。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办公室、康复部、组联部、宣教部、盘山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盘山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4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4]4号)要求,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盘山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盘山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盘山县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4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2表: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03表:2024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公开04表: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公开05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6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公开07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公开08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公开09表:2024年度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公开11表: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4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4]4号)要求:

1.收入预算442.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2.92万元。

2.支出预算442.92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6.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万元。

3.与2023年度预算比,收入增加312.68万元,增加240.08%,原因是新设中心。支出增加312.68万元,增加240.08%,原因是新设中心。 与2023年度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312.68万元,增加240.08%,原因是新设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312.68万元,增加240.08%,原因是新设中心。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23年度增加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3.5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1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设中心。其中:办公费0.72万元、印刷费0.60万元、咨询费0.3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3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旅差费0.24万元、租赁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86万元、培训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盘山县残疾人联合会资产总额31.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31.30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价值5.85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4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发[2024]4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盘山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已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应编制特定目标类的项目绩效0个,实际编制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现在单位的公费医疗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1.残疾人事业:反应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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