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山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山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严格落实网站文件发布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专栏,及时准确公开规划计划信息、财政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共计9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认真执行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严把信息公开审查关,做到应公开、全公开。二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完善政务信息收集、管理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三是充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性和准确性。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农业农村局坚持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定位,并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更新等相关运行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杜绝出现表述错误,确保信息维护工作准确及时到位。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做到能公开的全面公开,坚持第一时间信息公开。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及相关责任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将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整体工作。二是组织抓好教育培训。建立了业务培训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各科室、各单位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进一步强化相关负责人的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日常监督考核。 把政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与日常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责任。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工作中存在时紧时松现象。二是宣传面还不够广,力度还不够大,公开内容中平时工作动态较多,专题调研较少。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新思路、新举措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