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东郭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8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盘山县东郭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加快推进政务全过程公开一是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镇政府开设意见征集栏目,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通过政府意见征集栏征求公众意见。二是加强执行公开。通过微信公众号,加强《政府工作报告》、环保督察、审计等专项行动执行结果信息公开。三是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梳理形成镇政府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公开监管事项、监管形式、监管标准、监管流程,对全过程公开。四是推进服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优化办事流程,推进政务服务“马上办”事项,公开“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清单公开。五是强化结果公开。公开规划计划信息、财政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共计180余条。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

严格履行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共收办申请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0件,商业企业申请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强化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先审后发、授权发布,三级联动,确保内容准 

(四)做好平台建设

加强业务指导,提升业务能力。通过召开政务公开业务专题会议和下沉村(社)进行业务指导等形式对街道相关部门和村(社)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五)做好监督保障

加强日常信息发布自查整改,依托信息公开监测系统,对照信息公开测评考核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及时、准确、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推进乡镇一级基层标准化信息公开,落实“阳光三务公开”,整改公开不标准、不规范、信息不准确问题。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政务信息和网站基础数据信息更新不及时,重要时间节点发布重要信息不够敏感,应答迟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紧缺,难以安排专职人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