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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胜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山县得胜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街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严格落实网站文件发布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专栏我街道通过“辽宁阳光三务平台”、政务公开栏和LED电子屏等形式主动公开公布信息143余,各村公示村务、财务1260余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共收办申请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强化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先审后发、授权发布,三级联动,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是做好监督保障。我街道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街道的重要工作之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专门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职责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检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印发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6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工作规范,提高业务标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工作,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围绕与基层群众关系密切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例如农业农村政策、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围绕“五公开”、强化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等内容,切实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工作水平,促进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落实推动镇街一级基层标准化信息公开,“阳光三务公开”还有不规范、信息不准确问题。二是重表面内容,轻实质问题,公开内容不够深入,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公开少,公开内容不全面。三是部分部门领导对政务公开重视不够,提供公开信息不主动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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