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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生鲜灯” 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3-12-13 浏览次数:12

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破除商品“障眼法”,2023年11月下旬以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城区内农贸市场、商超等经营单位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生鲜灯”整改情况,检查中发现,城区农贸市场、商超等经营单位所有“生鲜灯”全部更换为普通的白炽灯。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对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生鲜灯”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时“回头看”监督检查,助力监护“食材鲜”,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鼓励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干部、消费者加入社会监督行列,建立健全“生鲜灯”长效监督机制,确保群众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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