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医用氧使用环节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医疗机构使用医用氧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购进的“医用氧”资质、索证索票情况,是否提供使用的“医用氧”合格证,使用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进行检查。
专项检查医疗机构12家,全县辖区有两家医疗机构使用“医用氧”,检查“医用氧”22瓶,使用的“医用氧”按照操作规范使用,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