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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2023年7月公(廉)租房人员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6 浏览次数:109

根据《盘山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盘山县廉租住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胡林钊、王越、郝慧涛、杨洋、陈占冬于2023年7月申请公租房,具备外来务工人员条件,拟将农垦佳苑公租房承租给:10-3-602(胡林钊)、20-3-501(王越)、10-3-301(郝慧涛)、11-1-201(杨洋)、10-1-501(陈占冬);马一凡、李孟娇于2023年7月申请廉租房,具备廉租条件,现将农垦佳苑廉租房承租给:11-5-201(马一凡)、1-1-301(李孟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承租人选有异议或其他问题,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418室反映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5日-2023年7月30日

 址:府前大街40号

邮政编码:124000

电子邮箱:psxzjjbgs2021@163.com

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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