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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13 浏览次数:115

   

第一部分  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2023年度收支预算总

二、2023年度收入预算

三、2023年度支出预算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3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的政策建议,受盘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行使相关监管及处罚权。

(二)负责承担城市建设养护和环卫职责。负责指导服务县城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城环境卫生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三)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服务的监管。依法查处危害建设安全、质量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四)负责城市供水、节水、供热、燃气行业等公用事业的规范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公用事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服务监管工作。

(五)负责对全县物业企业日常工作进行指导管理;负责房地产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及农村危房服务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县建设市场监察职责。依法查处全县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章行为。

(七)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综合办公室、工程档案股、市政环卫股、公共事业股、物业房产股、质量安全监察中队、建设市场监察中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发[2023]3号)要求,纳入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 2023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级预算单位包括: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3年度收支预算总

公开02表:2023年度收入预算

公开03表:2023年度支出预算

公开04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公开05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公开06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公开07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公开08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09表:2023年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公开11表: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3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发[2023]3号)要求:

1.收入预算904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45.67万元。

2.支出预算9045.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707.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32万元。

3.与2022年度预算比,收入减少32.75万元,减少0.3%,原因是人员及工程项目资金减少。支出减少32.75万元,减少0.3%,原因是人员及工程项目资金减少。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32.75万元,减少0.3%,原因是人员及工程项目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32.75万元,减少0.3%,原因是人员及工程项目资金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00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费100万元。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22增加20万元,主要是车辆增加,公务用车年限较长运行费用增加。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12.37万元。比2022增加44.19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长。其中:办公费13.77万元、印刷费1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费2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1.82万元、维修维护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盘山县住建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45.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3.53万元,固定资产91.76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中有车辆22辆,(执法车辆14辆,特种车8辆),价值545.97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3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发[2023]3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盘山县财政局2023年已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应编制特定目标类的项目绩效0个,实际编制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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