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一府两院”领导走访代表第6号建议的答复
阚春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对高升街道水毁基础设施修复给予资金扶持》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我局将高升街道前屯一站已纳入涝区系统治理项目,现正在向上争取资金。其余村屯道路、农田道路、过路涵管等需要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等多部门统筹联合配合治理,确保修复受损部分,减少内涝灾害影响。另外高升街道7个闸、3座桥、3座排水涵、7条引水干渠衬砌已列入盘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中,现正在争取该项目立项。
感谢阚春生代表对我县水利事业的支持和关注。
盘山县水利局
2022年9月30日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