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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02 浏览次数:16

郝继龙代表

您提出关于给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补助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盘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都配套学生食堂,不但解决了学生中午就餐问题,同时也避免了学生外出就餐的交通安全问题。目前,全县学校学生食堂运行良好。针对郝代表提出的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特别是学生相对较少的学校给予适当补助的问题,教育局没有此类专项经费,但是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保证学生营养均衡和健康成长。

1.联合市场监督部门定期对食材供应情况进行检查,保证食材质量。

2.定期开展市场调查,用食材市场价格与供应商提供食材价格进行比对,防止供应商提供食材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

3.联合市场监督部门组织开展食材采购问题商讨会议,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对食材供应商食材供应情况进行评价,督促供应商提供优质、物美价廉的服务。   

        盘山县教育局

        2022年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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