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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1-02 浏览次数:12

郑翠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教育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1.各学校配齐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教育活动和专题讲座,增强广大师生法律意识。

2.继续开展“一校一律师”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和常识,让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深入开展“法治进课堂”活动,做到“教材、教案、教师、课时”四落实,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在实处。

4.配合共青团、妇联、检察院未检部门开展“防性侵”的宣传和教育,提升未成年人(尤其女性未成年人)的安全自护意识和安全自护能力。

5.大力争取“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支持,聘请法律专家开展法治知识专题讲座,提升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意识,普及安全自护知识和技能,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

 

      

       盘山县教育局

       2022年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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