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盘县政办发〔2022〕43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0 浏览次数:1277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盘山县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29

 

 

山县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督察意见书》(沈〔2022〕1号)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盘锦市耕地保护督查整改方案的通知》(盘政办明电2022〕21号要求,纵深推进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为切实保护耕地,有效遏制新增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加快制度创新,严格制度执行,全力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工作原则

1.全面整改、闭环管理。将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部纳入本方案,逐项、逐条明确责任主体、整改目标、完成时限和整改措施。

2.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各相关镇(街道)、经济园区负责组织具体落实督察整改任务。采取出台政策、强化监管、消除违法状态、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措施,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稳妥审慎的原则,精准、科学、分类推进整改工作。

3.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督察整改与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黑土地保护等重点工作紧密衔接,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政策等措施,加快推动解决深层次、倾向性问题,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

(三)工作目标

1.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督察反馈的6方面39个问题2022年1130日前完成整改。对各类实质性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特别是2021年以来新发生的问题,立行立改;确因政策因素或整改客观条件发生改变等需延期的,明确整改期限和进度安排。确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见人见事、落实落地、取得失效。

2.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对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造景、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等突出及倾向性问题,组织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全面推进整改。整改过程中统筹耕地保护、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关系,避免整改“简单化”“一刀切”。

3.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研究制定一批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政策措施,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和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意识,努力实现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根本好转。对纳入重点督办典型问题清单的2个问题,从严查处、严肃问责,限期整改到位;对在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整改措施

对照《督察意见书》,共梳理全6类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

(一)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其他非农设施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

督察发现此类问题2个,涉及373.39亩。

1.宝来停车场项目占地367.79亩,已办理用地手续,辽政地(2021)1123号,未整改到位。

2.中盘线项目占耕地5.60亩,行政处罚已到位,征地手续未办理。同时发现该项目还存在56.4亩在石新段违法建设,已做出行政处罚,未缴纳罚款,未补办理用地手续。未整改到位。

整改目标:依法严肃处理,补办用地手续到位,消除违法状态。

整改措施:

1.古城子镇政府督促宝来停车场项目及时供地,办理供地手续。

2.交通局负责中盘线用地待续推进落实,及时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完成时限:2022年1130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古城子镇政府

(二)部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土地执法数据上报不实

督察发现此类问题6个,涉及占地403.52亩。

1.宝来停车场项目367.79亩。已办理用地手续辽政地(2021)1123号。(5个图斑)

2.浩业化工厂区项目36.03亩。已办理用地手续,辽辽政地(2021)539号。(1个图斑)    

以上6个问题未整改完成。

整改目标:依法严肃处理,补办用地手续到位,消除违法状态。

整改措施:

1.古城子镇督促宝来停车场项目及时供地,办理供地手续。

2.得胜街道督促浩业化工项目及时供地,办理供地手续。

(三)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

督察发现此类问题5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475.39亩。

1.2020年第四季度补发图斑21112262759,位置甜水镇小板村,公益性墓地,基本农田面积2.39亩。

2.2020年第四季度补发图斑21112262947,位置古城子镇周家村,公益性墓地,基本农田面积3.33亩。

3.2020年第四季度补发图斑21112263053,位置坝墙子镇双井子村,临时堆放育苗盘。基本农田面积0.46亩。

4.2020年第四季度补发图斑211122211000147831,位置沙岭镇辽河河道内,苗圃,基本农田面积451.36亩。

5.2020年第四季度补发图斑211122211000159370,位置沙岭镇棠树村,养殖用地,基本农田面积17.85亩。(已恢复)

整改目标: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确保主要用于粮食生产。

整改措施:

1.甜水镇人民政府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公益性墓地的行为,要限期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土地原貌;并配合县自然资源局立案处罚。

2.古城子镇人民政府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公益性墓地的行为,要限期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土地原貌。

3.坝墙子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的规定,对恢复后的基本农田长期监管,引导用地主体合理依法使用基本农田,避免再发生堆放或其他非法使用破坏基本农田行为,坚决杜绝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4.县自然资源局将河道内基本农田,在“三区三线”划定时调出。

5.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建立长效机制,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坚决杜绝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

责任单位:甜水镇人民政府、古城子镇人民政府、坝墙子人民政府、沙岭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实际水田面积小于验收入库面积问题

督察发现此类问题2个(羊圈子镇农民自垦旱改水项目),面积11.97亩。

整改目标:加强项目后期管护,确保新增耕地现状不改变。

整改措施:由羊圈子镇政府限期恢复水田。同时严格落实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质量。

完成时限: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

责任单位:羊圈子镇政府

    (五)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问题

督察发现此类问题6个(羊圈子镇农民自垦旱改水项目),面积97.45亩。

整改目标:加强项目后期管护,确保新增耕地现状不改变。

整改措施:由羊圈子镇政府限期恢复水田。同时严格落实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质量。

完成时限: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

责任单位:羊圈子镇政府

(六)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

1.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图斑711个,面积4732.87亩。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法行为,全力打好乱占耕地清查整治这场硬仗,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乱象。

整改措施:恢复土地原貌,或补办用地手续。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水利局。

2.2021年度耕地卫片整改未完成图斑27个,面积406.47亩。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法行为,全力打好乱占耕地清查整治这场硬仗,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乱象。

整改措施:恢复土地原貌。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

责任单位:坝墙子镇人民政府、吴家镇人民政府、高升街道办事处、县水利局。

三、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2年8月30日前)

盘山县政府办公室、盘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按程序印发后,报送市自然资源局。

(二)集中整改阶段(2022年9月1日至1130)

各相关镇(街道)、相关单位根据整改方案,对照问题整改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任务,抓紧推进,按照县政府办督办通知单要求组织整改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2121日至20221231日)

县政府将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对重点督办典型问题进行全面督导,对已整改到位的组织验收、销号。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逾期整改或整改不实的,全县公开通报。

四、整改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

各镇(街道)、相关部门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狠抓落实推进,主要领导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攻坚突破,保证整改进度不落后、整改质量过硬。县政府组织建立健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机关联合处置的工作机制,完善处置流程,畅通处置渠道,提升处置效率。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追究

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组织架构和推进机制,形成督察整改合力。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积极构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工作格局,落实全面保护、全域保护、全程保护,坚决守住耕地“不减少”的红线和黑土地“不破坏”的底线。

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对照督察反馈问题清单进一步查清事实、厘清责任,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中表现出的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和“一刀切”等,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三)建立健全制度,完善长效机制

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通过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切实增强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强耕地保护、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土地储备、执法执纪等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规范操作,有序运转,从体制机制上消除违法违规问题滋生的土壤。

(四)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契机,通过报刊、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耕地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把耕地保护宣传到村屯和农户,营造人人有责、共同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

附件:盘山耕地保护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清单8.25.xlsx


政策解读:《2021年盘山县耕地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政策解读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