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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实现5种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啦!

发布时间:2022-08-29 浏览次数:3098

我市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正式开通了,无论是盘锦参保人去外地就医还是外地参保人来盘就医,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特病医疗费都可以在就医地直接报销了。

为满足参保人的异地就医需求,减轻参保人跑腿垫资压力,在省医保局统筹部署下,经国家医保局审核,我市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正式开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其门诊特慢病医疗费可以在就医地指定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无需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一、首批门诊慢特病病种

此次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涉及5种门诊慢特病分别是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排异治疗。

二、试点医疗机构范围

盘锦市试点医疗机构: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辽油宝石花医院、盘锦市人民医院、盘锦市中医医院、大洼区人民医院、盘山县人民医院。以上医疗机构可实现外地参保人门诊慢特病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医疗机构:盘锦市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的“异地备案”中的查询服务查询“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确认哪些医疗机构开通了门诊慢特病业务。

三、适用人群范围

已在参保地完成上述5种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且办理了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四、报销政策

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直接结算时,会使用全国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代码及病种名称,按照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参保地的医疗保障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规定报销。就医地有相应门诊慢特病病种限定支付范围的,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同时享受多个门诊慢特病待遇的,按参保地相关待遇政策执行。

五、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

直接结算流程

参保人员就医时,需提前在参保地完成上述5种病种待遇资格认定,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本人选定的可开展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就诊、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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