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盘山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第一部分 盘山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盘山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盘山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盘山县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4)、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5)、监督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6)、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7)、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8)、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
(9)、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10)、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11)、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
(12)、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决定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免;
(1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
(15)、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6)、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7)、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山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盘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部分 盘山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53.6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03.9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3.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9.7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1%。主要是会议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13.99万元,降低22%,主要原因:绩效工资未发放,会议费未全部支付。
(二)支出总计453.6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45.3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5.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39万元。
2.项目支出108.3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4%。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98.20万元,资本性支出10.1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62.89万元,降低12%,主要原因:一是绩效工资未发放;二是会议费未全部支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59.50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财政记账模式变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34万元,项目支出108.3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2.89万元,降低12%,主要原因:一是绩效工资未发放;二是会议费未全部支付。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3.6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66万元,占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0万元,占12%;卫生和健康支出14.36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33.23万元,占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6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45.3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0.30%,决算数小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绩效工资未发放。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00万,主要是办公设备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数34.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预计改造会议室的项目没有发生。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98.31万,主要是会议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一是日常常委会议费计算在内;二是代表工作经费列入会议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0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8.05万元,主要是遗属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39.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遗属人员补助提高、补发退休工资。
(2)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35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每年正常滚动调整。
3. 卫生健康支出14.36万元,具体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36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晋升,无需缴纳医疗保险。
4. 住房保障支出33.22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33.2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基数调增。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一样,都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一样,都为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上年一样,都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5.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日常公用经费31.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39万元,比上年减少0.59万元,降低%,主要原因是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未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19.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盘山县人大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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