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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22〕35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4 浏览次数:270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盘山县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13

 

盘山县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9〕6号)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盘政办明电2019〕31精神,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水路运输量,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服务于交通强国建设和盘山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创新,提高交通运输供需适配度和生产效率;坚持优化大宗货物运输结构,全局统筹、科学谋划,持续减少交通运输污染物排放量,不断提高交通运输的经济与生态效应;坚持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衔接协调、绿色高效,发挥大运量集约运输的比较优势,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统筹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

全县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港口铁路集疏运量和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大幅增长。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铁路运输能力。

1.提升干线铁路运输能力。积极参与“辽满欧”大通道建设,积极参与“辽蒙欧”铁路新通道建设,加快推进阜盘铁路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经济区、各镇(街道)

2.加快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优化铁路专用线线网布局,充分保障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运输需求,推进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完善共建共用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全县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各经济区

3.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对有铁路运输需求的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提高铁路运输服务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铁路运输业务受理速度,缩短受理时间,提高运行效率。推动港口、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物流企业与铁路运输企业加强合作对接,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构建门到门接取送达网络,发展全程物流服务,实现“路企共赢”。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电商物流产业基地发展服务中心、各经济区

)强化公路货运治理

1.治理公路货运超限超载。加大货运源头单位货车出场(站)装载情况检查力度,严禁超限超载货车出场(站)上路行驶。严格落实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强化货物装载源头联合执法、路面联合执法和非现场监管执法。加强科技治超,整合交通流量轴载调查系统,探索“互联网+非现场执法+行政处罚”新模式;整合不停车检测、全国联网称重和治超信息系统,推进源头治超和动态治超综合施治。加强信用治超,大力推行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和“一超四罚”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优化干线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适度增加固定检测站数量。加快推进实施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健全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杜绝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出厂上路。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按照《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178.1-2018),做好既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建立不合规车辆数据库,制定车辆退出计划,强化执法监管,引导督促企业加快淘汰不合规车辆,加强新增车辆的准入管理,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

3.推动货运模式创新。支持引导道路货运企业创新运输组织方式,大力发展公路甩挂运输,推广网络化、联盟化、干支衔接等甩挂运输模式发展。进一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加强运行监测,鼓励创新运营管理模式,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鼓励中小货运企业联盟发展,支持以资产重组、资源共享等为纽带组建联盟实体。支持大型道路货运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加盟连锁等方式,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促进城绿色配送

1.建设绿色货运配送体系。整合存量、优化增量,加快构建一级物流分拨、二级共同配送、三级末端公共取送的三级配送网络布局。加强干支衔接性物流园区(货运枢纽)和城市配送网络节点及配送车辆停靠装卸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创新推广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促进城市配送企业从“多、散、弱”向“专、精、强”转型。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绿色货运配送建设。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各经济区、各镇(街道)

2.提高城市配送绿色保障。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优化城市配送车辆结构,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达到100%。将加气站、充电站、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加大用地支持、资金争取及保障力度。落实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电商物流产业基地发展服务中心、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邮政管理局

3.推进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推动物资原产地、城外中央仓、县内周转仓间协同衔接,打造“轨道+仓储配送”的铁路城市物流配送新模式。鼓励连锁超市、第三方物流企业、零担干线运输企业加强与铁路运输企业合作,引导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商品汽车等中长距离公路运输有序向铁路转移。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加快信息资源整合,促进数据要素流通

1.加强公共信息交换共享。加强跨行业信息资源整合及政企数据融合,引导多方信息平台集聚化发展,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强化货物在途状态查询、运输价格查询、车货动态匹配、集装箱定位跟踪等综合信息服务,提高物流服务智能化、透明化水平。促进铁路、港口、航运和第三方物流等企业合作,推行业务单证电子化,消除“信息孤岛”。完成港口与铁路部门铁路铁水联运信息交换共享。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网格管理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加强信息报送和监测分析。按照运输结构调整指标体系要求,研究探索相关分析方法,加强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运行动态、多式联运发展状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信息运行监测。及时、准确完成各项指标填报,不断提高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质量。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工信局、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县电商物流产业基地发展服务中心、各经济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副县长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的盘山县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调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报县政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各镇(街道)和经济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按照“一企一策”要求,组织辖区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制定各企业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责任清单、推进线路和时间节点,科学安排工作进度,并将经镇(街道)、经济区审核后的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各经济区、各镇(街道)

(二)强化督导考评。全面落实镇(街道)及经济区运输结构调整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的督导考评,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动态评估机制,各镇(街道)及经济区要在摸清辖区内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煤炭、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汽车制造等)底数的基础上,组织辖区大型矿工企业、物流园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推进落实不力、实施效果较差的部门和企业,将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各经济区

(三)加大资金政策争取及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车购税资金、中央基建投资等资金支持,统筹燃油税返还等资金,支持公路集疏运、多式联运枢纽(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老旧车辆淘汰、新能源车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多式联运产业基金,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和多式联运发展。积极协调开展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审批。鼓励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成效显著的工矿企业,在分解错峰生产任务分解时适当减少限产比例。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各经济区

(四)落实用地支持政策。加大铁路专用线用地支持力度,对铁路专用线建设用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规定予以支持。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组织编制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方案,保障用地指标。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各经济区

(五)优化发展环境。统筹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加大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减轻经营负担、改善从业环境。完善从业人员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服务。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及时掌握行业动态。推进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实现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附件:盘山县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盘山县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长:冯大庆  副县长

副组长:蔡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员:张乔雪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经济发展部副部长

张津硕  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经济运行部副部长

张文龙  高升经济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赵录鹏  县发改局副局长

            县工信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柳少良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于雅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越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司达  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县电商物流产业基地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武春辉  县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邹环宇  胡家镇镇长

张洪亮  甜水镇镇长助理

谷国福  太平街道武装部长

    得胜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淑娟  高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先友  陈家镇主任科员

    沙岭镇镇长

李小柱  吴家镇镇长

刘鹏飞  坝墙子镇镇长

孙洪伟  古城子镇镇长

刘大鹏  羊圈子镇镇长

徐天阳  石新镇镇长

   东郭街道武装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蔡峰(兼)


政策解读:《盘山县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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