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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盘山县涉海渔船渔港综合整治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11 浏览次数:575

2022年6月10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2年盘山县涉海渔船渔港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意义

《2022年盘山县涉海渔船渔港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发布,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海洋生态,恢复渔业资源,维护我县渔区渔业安全生产秩序。《方案》内容当中充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条款对涉海违法行为实施最严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渔船管控,对违法者形成高压严打态势,维护渔区安全生产秩序,保障渔民长远利益。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渔业行政处罚规定》、《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辽宁省渔港管理条例》和《辽宁省渔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部《中国渔政亮剑2022》、国家涉渔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监管协调机制《2022年涉渔船舶监管专项联合行动方案》、《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和《2022年盘锦市涉海渔船渔港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制定。

三、清理整治范围和目标任务

清理整治范围包括渔船交易、涉渔“三无”船舶、渔港管理。力争8月底前实现“岸上无违规渔货、渔港无违规渔船、海上无非法捕捞”的管理目标,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维护海上通航和生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主要内容

(一)涉渔“三无”船舶整治。一是加强源头治理。二是全覆盖排查。三是建立“吹哨人”制度。通过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征集线索,动员全社会监督,涉渔“三无”船舶,发现一艘、取缔一艘。四是依法依规处置。对于发现的涉渔“三无”船舶要彻查原因,由属地政府坚决予以取缔。

(二)渔船交易整治。一是逐船建立台账,理清监管责任,建立共管机制。二是对于非法私自交易,依法严肃处理。三是派驻专人专班管理,严格执行休渔制度。

(三)船载终端安全通导设备整治。一是北斗船载终端设备必须实现应安尽安。二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发现拆卸、关闭北斗船载终端设备等违法行为,按照法律上限从重处罚。

(四)提升渔船渔港综合治理水平。一是排查渔港情况。属地政府、渔业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全面理清渔港、渔港设施设备配备、渔港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二是严格依港管船。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准确掌握渔船适航、船员适任情况,实现依港管船、管人、管渔获工作目标。三是配齐配备设施。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查整改任务,加强渔港防污染设施以及消防、救生设备配备,不断提高渔港综合管理水平。

(五)全面排查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对标对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措施和《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执法部门要充实加强海洋渔船安全监管力量,切实解决执法监管存在的薄弱问题,保证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相匹配。


原文:盘县政办发〔2022〕28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盘山县涉海渔船渔港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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