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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 补贴对象、依据和标准

发布时间:2022-05-26 浏览次数:385

一、补贴对象

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合法耕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地方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依据

补贴依据为今年水稻、玉米、大豆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三、补贴标准

根据收到的中央财政一次性补贴资金额度和我县今年粮食、大豆实际种植面积确定补贴标准,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大豆扩种列为重大政治任务,由于大豆种植效益偏低,将大豆补贴标准比其它粮食作物每亩提高50元。

 

 

报送单位: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报送时间:2022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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