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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盘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年度法治工作安排,主动适应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着力完善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站位,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召开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点学习内容,深刻领悟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二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重大问题,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列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公务员培训必修课。四是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我县申报的“辽宁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示范县”在第一轮评选中成功入围,今年6月经第三方评估组实地考核,目前已进入复审阶段。

(二)多措并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一网一门一次”改革,2458项事项进入政务服务网,1061项事项实现大厅集中办理,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实施“证照分离”,推进“一网通办”,依申请类政务事项实现100%“网上可办”,100项就近服务事项实现全域通办。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推行交通违章柔性智能化执法等新举措。三是推行“法治体检”进企业。司法行政机关不定期邀请专业律师深入企业,对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风险进行“法治体检”,并提出意见建议,为打造优良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浓厚氛围。目前,我县已连续3年入选赛迪营商环境百强县,连续2年入选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

(三)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清理。严格执行《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二是认真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根据《盘锦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目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已编制证明事项告知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在对外服务场所和部门网站予以公示,有效提升了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三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助推政府依法决策。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全程参加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为政府依法决策制定发挥有效作用。截至目前,共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审核各类协议、合同60余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1份。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全力做好行政应诉。加强行政复议县级监督,着力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处理诉讼案件4件,其中诉讼中3件。

(四)严格规范,坚持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按照《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2021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家单位制定的共34项涉企检查计划进行法制审核,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专项检查。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条例》规定,对全县17家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行政处罚案卷50本,行政许可案卷10本,对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10家行政执法单位,已要求其按反馈内容进行整改。举办2021年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全县17家执法单位共521人参加培训考试。三是进一步推进柔性执法工作,提高执法质效,召开了全县柔性执法工作推进会,把柔性执法工作全面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目前,已有10家行政执法单位在县政府网站对柔性执法事项清单进行公示。

(五)认真履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完善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截至目前,全县共调解矛盾类纠纷1711件,成功调解1711件,调解成功率100%,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20次,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件。二是严格落实特殊人群管控机制,切实维护全县安全稳定。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帮教对象1097人,个个帮教到位,与监狱衔接安置刑满释放人员924人,管理在矫社区矫正服刑人员110人。三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实现镇(街道)“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2021年度,全县175个行政村(社区)均按要求与律师、法律服务者签署“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书,并按期完成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四是积极开展“村民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圆满完成175个村(社区)评理说事点建设工作,实现全县100%全覆盖。建成13家个人调解工作室,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救助,把矛盾消除在萌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2021年度,古城子司法所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

(六)科学谋划,切实加强法治宣传

一是把握新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下发《2021年盘山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1年度盘山县县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集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国家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掀起法律宣传学习的热潮。二是推进“精准”普法,举办乡村普法骨干法律知识培训班,培养法律“明白人”,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三是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化普法模式,推进法治信息化建设,实现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形有效。四是加强法治文化基地创建工作。以因地制宜抓创建为总体思路,以注重实际工作为措施,指导各镇(街道)开展法治文化基地创建工作。2021年度,共命名陈家镇四家子村等6个县级法治文化基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提升。一些部门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包括一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二是执法能力有待提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够有力,执法科技含量不高,执法基础依然较为薄弱。行政执法人员思想认识、知识储备、工作能力等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执法效能有待提升。群众反映的部分行政执法机关“门难进、脸好看、事难办”的情况仍有存在,办事效率虽有明显改变但仍需进一步提高。在日常监管中,许多行政职能部门习惯于通过运动式、集中整顿式执法达到管理目的,工作一阵风,缺乏系统性、长久性。

三、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行政执法,完善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三个环节上下功夫,有效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对全县各执法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按照监督检查结果和综合性评价报告,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助力法治盘山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三)抓好矛盾化解,构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加强建设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选聘更多的专职调解员。充分发挥全县175家“村民评理说事点”和13家个人调解工作室职能作用,积极搭建第三方调解组织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化工作平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进一步推进星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打造盘山星级司法所建设升级版,构建起更加完善的司法所。

(四)明确职责任务,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制定并落实盘山县“八五”普法规划。注重加强普法责任单位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等法律“七进”活动,狠抓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做好与文化、平安、党建等多种元素的融合,为盘山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信息来源:盘山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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