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盘山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1-12-05 浏览次数:688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关心支持下,经过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的不懈努力,盘山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教育质量取得显著提升,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深化教育改革迈出坚实步伐并取得了新突破,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成效显著,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为未来五年推动盘山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主要成就

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建了占地90367平方米的弘毅中学;完成全县学校旱厕改造;新增食堂面积20535.6平方米,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一校一食堂”,解决了所有学生午间就餐问题;操场改造面积77463平方米;为全县所有学校教室安装空调1373台。全县农村学校的人均建筑面积、生机比、多媒体、教学仪器、图书、教育信息化等硬件水平均得到极大提升。2019年,我县代表辽宁省顺利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复检。

学前教育。全县学前教育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幼儿园办园行为得到不断规范。完成了一镇一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了全县45所民办幼儿园和2所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治理工作。大力推动学前教育提质增效,学前教师队伍建设和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县入园率达到9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42%,普惠率达到80%,全县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显著提升。

普通高中。县高中始终坚持“优质+特色”的发展道路,秉承以人为本的科学化发展理念,不断加强精细化管理。持续深化高考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落实“3+1+2”模式和分层分类教学,本科升学率逐年上升,2020年高考,600分以上18人,一本分数线以上210人,本科进线率90.1%,总体升学率100%,实现了“低进高出”的育人成果。五年来,盘山县高中先后获得辽宁省现代信息教育示范校、辽宁省课程改革先进集体、辽宁省普通高中特色实验学校、辽宁省国防教育示范学校、辽宁省学雷锋学郭明义示范点等荣誉。

职业教育。通过多次合并整合,县职教中心已经成为集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素质教育、师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多层次、多功能、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综合教育实体。2017年新建成一所占地55亩的农业机械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了盘山县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与铁岭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建立了“3+2”联合办学校校合作关系。目前职教中心共开设14个专业,其中4个省级示范专业,拥有省级标准实训基地1.4万平方米,涉农基地2万平方米,农业机械化实习、实训基地4000平方米,实习实训室48个,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15个。持续开展了“双元制”校企合作办学,与31家本地企业签定了顶岗实习校企合作协议,与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才培养协议,被评为辽宁省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素质教育。从创新德育入手,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形成了以理想信念教育、生态文明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身心健康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德育教育体系。持续开展了“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各校每年开展校园艺术节活动、社团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持续开展了“我们的节日”、“经典诵读”等活动。各校呈现出“一校一品”的百花齐放之势,实现了办学品味的全面提升。5年来,全县有14所学校评为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6所学校评为辽宁省美育特色学校。县教育局荣获“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教师队伍。不断深化教师队伍改革建设,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形成了新机制。创新和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全面实施全员聘任和施绩效工资制度,深入开展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行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管理,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促进教育公平。师德教育不断完善,大力整治在职教师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切实维护了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教育保障。盘山县始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依法保障教育经费不断增长,教育投入不断增加,五年来全县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累计投资近5亿元,全县生均学校占地面积、运动场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均达到省定标准。校园安全管理不断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成效显著,校车运行安全平稳。大力发展信息技术,以建设“智慧校园”为中心,对全县各校教学计算机、交互式白板、教师办公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了持续更新,在胡家、太平、甜水、高升四所学校建设了智慧课堂教室。软件设施也进一步跟进,在完成“校校通”、“班班通”建设的基础上,以“辽宁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应用为契机,实现了网络学习空间的“人人通”。

(二)存在问题

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教育的基本矛盾仍是人民日益增长的教育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教育发展之间的矛盾。突出表现在: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强烈需求,与广大群众殷切期望仍有相当距离。学前教育仍需进一步规范和壮大,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还需进一步调整,农村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仍然存在,素质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需要再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原因分析

教育治理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的力度还需加大,学校管理制度化、精细化程度还要不断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充分整合和有效利用还有不足,教育人才的补充、培养机制还不完善。面对当前群众教育需求的变化,我县当前教育布局和教育服务方式还需适当调整,推动教育发展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教育保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发展环境

从现在到2025年,是盘山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教育优先发展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为教育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和制度环境;盘山工业强县的步伐迈的更大,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使我县区域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速度将进一步加快,为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我们要抓住历史机遇,大力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我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奋斗目标

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解放思想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美好期望,为新时代盘山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我县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构建规模适当、结构合理、质量优良、效益显著、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二)具体指标

到202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学前教育实现普惠有质量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80%以上,在公办幼儿园的幼儿数占比达到50%以上。创建省级示范性公办幼儿园3所、市级示范性公办幼儿园3所。

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到99%以上,义务教育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巩固基本均衡的基础上,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9%以上,普通高中教育实现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全面实施新课程标准,全面实行以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依据的学生评价模式,盘山县高中进入优质特色化普通高中行列。

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2500人以上,职业教育实现产教融合式发展,校企“双元”育人模式基本形成,建成5个高水平特色专业。

(三)主要思路

坚持优先发展。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更加注重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加速人力资本积累,为盘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基。

坚持立德树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创新育人模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

坚持服务导向。要坚持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于国家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培育创新动力。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更为多样教育的需求,优先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坚持促进公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突出精准扶贫,继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帮扶力度。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充分调动基层特别是广大学校、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新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要统筹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广泛借鉴吸收先进经验,通过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解决难题、激发活力、推动发展。

坚持依法治教。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更加注重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更加注重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和广大师生权益,更加注重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完善教育治理体系,依法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1.扩大优质学前教育供给。明确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确保公办园在园幼儿达到50%以上。推进学前教育向普惠高质发展,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和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逐步提高,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规范发展,提供普惠性服务。

2.完善行业监管和保障制度。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规范办园行为,坚决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保育、教育人员职业准入制度,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科学保教能力。探索建立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十合同制”管理运行模式,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

(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盘山县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体制机制。做好学校布局优化工作,构建优质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空间体系,满足义务教育公平、优质发展的要求,大力建设优质寄宿制学校,按照省定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评估标准,加快学校改造力度,不断提升软硬件均衡化水平。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距,大幅提升义务教育公平度、满意度,推动盘山县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

2.大力推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和优秀教育人才流通。加强校际交流协作,促进形成城乡学校协调、共同发展的体系。持续优化教育城域网网络资源配置,加强教育资源库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利用远程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大教育合作开放力度。坚持以先进生产力助推教育发展,积极构建多维育人体系。

3.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切实提高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和综合素质发展水平。推进学校精细化管理,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县域内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所有学校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无过重课业负担。

(三)推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1.推进县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要求,加大对县高中基础设施投入,改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整体提升办学条件。积极开展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并形成特色,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

2.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和高考改革。贯彻落实省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开足规定的课时。落实“3+1+2”模式和针对性教师培训工作,支持学校开展教学实践探索,加强对学生心理、学业、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合理引导学生选课走班,科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3.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四)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

1.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建设。实施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变化相适应,推进专业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构建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继续以“引校进企”“引企驻校”“校企一体”等方式,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

2.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构建产业人才培养培训新体系,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健全产教融合的办学体制机制,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优化专业结构设置,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3.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职业院校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优化专业设置,完成专业结构布局调整,实现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同构发展。全面推进职业院校课程改革工作,鼓励学校探索符合产业发展趋势的、以能力为本位的课程体系,建成5个高水平特色专业。

(六)全面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

1.增强中小学德育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时代精神,践行新时代辽宁精神,增强青少年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深化“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和各学科的德育功能,坚持将德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从中小学生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改进德育方式方法,开展喜闻乐见、入脑入心的德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道德规范,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强化中小学生基本礼仪、基本规则、基本要求等的教育。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加强网络环境下德育工作。

2.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制定教学计划,不断优化教学环节。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坚持教学相长,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积极培育创新意识,提高学习能力。注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

3.构建多维育人生态。开足开齐体育课程,把体质健康和运动技能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要指标。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完善校园竞赛体系,支持学生参加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支持优秀体育特长生参加体育业余训练。大力发展校园足球。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实施美育提升行动,补齐农村中小学美育师资,开足开齐美育课程,建设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传承基地,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和戏曲进校园。实施各学段劳动教育计划,丰富劳动育人途径和方式,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形成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品德和吃苦耐劳精神,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开好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协同育人机制。充分发挥国防教育的综合育人功能,丰富学校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内容,提升青少年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

(七)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1.创新和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适应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迫切需求和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改革的新形势、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改革和高考改革等带来的新情况,根据教育发展需要,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按规定设置岗位,自主用编用人。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对因学生数量变化导致教师不足的学校应在县域内调剂中小学教师空余编制解决。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

2.完善教育人才培养、补充机制。加强边远地区、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教师准入提高入职标准、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完善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加强高中专任教师的配备,按照高考改革和分层教学选课走班的需求,调整教师学科结构,实行动态调配,满足高中的课改需求。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急需、紧缺高级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学校急需、紧缺技能型人才可放宽有关学历、年龄等招聘条件限制,促进优秀拔尖高技能人才进入职业学校任教。根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和职业教育不同学段特点,科学组织教师培训和教育科研工作,继续大力发掘和培育“名师”、“名校长”。

3.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保障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落实教师绩效工资。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持续落实乡村教师差别化补贴、班主任津贴等政策,逐步形成向基层一线、偏远地区和工作艰苦、责任重大的岗位倾斜的激励机制。关心教师身心健康,认真落实教师每年体检制度。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和女教师的安康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为乡村教师配备相应设施,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4.深化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县管校聘”工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加强教师管理,强化职称竞聘上岗机制,强化聘后考核,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打破职称聘任“终身制”,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健全岗位设置、分类管理、考核评价、绩效工资分配、人才引进等制度,加大对领军人才、“双师型”教学名师以及具有精湛技艺的专业技能型人才的支持力度。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

(八)推进信息化时代教育变革

1.大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坚持以应用为导向,稳步推进学校网络基础设施与多媒体终端配置的更新换代。不断优化教育城域网网络资源配置,加强教育资源库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创新智能化校园建设新模式,重点从信息技术与教育技术融合创新、学习方式的实践变革等领域,发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在学校发展、理念创新、教学方式变革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坚持以先进技术助推教育发展,探索建设具有“新时代”特征的未来学校。

2.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积极推动教育资源与教育管理平台的整合集成和协同发展,建立和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共用。鼓励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共同参与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引导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提升教学水平、创新教学模式,不断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学生信息化素养。

3.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网络安全应急体系,规范各类教育应用系统与新媒体的应用,全面提高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进一步抓实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各级党委和教育部门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工作格局,牢牢把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把教育系统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坚强阵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机制,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提高政治能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基层单位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机制,加强对教育系统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控。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统战工作,以加强基层党建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建设。

2.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支持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传达贯彻、紧跟看齐、落实有力。巩固党建标准化建设成效,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风、政风、校风、学风建设,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到学校工作各方面。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和党员管理方式,鼓励基层党组织丰富党的组织生活形式,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完善“双向培养”工作机制,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

3.强化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动态管理,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和教育现代化建设要求的能力,促进系统干部队伍梯队式发展和各校间干部队伍均衡发展。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突出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导向性,科学考核干部实绩,鼓励引导干部到边远地区和基层教育一线建功立业。

4.强化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加大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力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紧盯重要节日节点,加强教育引导。持续开展专项治理,防范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决遏制违规办班补课、推销教辅资料、体罚侮辱学生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坚持铁腕执纪问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二)提高教育保障水平

1.完善教育投入机制。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坚持把教育作为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支出重点领域给予优先保障。健全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做好教育税费使用管理工作,建立教育费附加预算管理机制。确保教育经费足额及时拨付。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根据各类教育事业的不同特点和发展改革实际需要以及财力可能,进一步完善各类教育预算拨款制度和投入机制,合理确定并适时提高相关拨款标准和投入水平。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科学编制教育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加强项目库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加强教育经费监管,不断提升经费管理专业化水平。强化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大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各类资产存量,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2.积极优化政府服务。努力为学校提供必要的专业性指导和服务,重点加强教学指导、教师培训、基建保障、校园纠纷调处、质量监测评估诊断、教育教学基本资源等方面服务,积极探索为学校、教师、学生服务的新途径、新方式。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教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加强信息公开,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建立科研咨询支撑行政决策的机制,提升教育科研水平,强化教育政策储备研究。

3.健全教育帮扶政策体系。完善由政府负责,教育、民政、残联、乡镇(街道)等协同落实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推进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等基础能力建设,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提供保障。扎实做好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落实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资助制度,完善高等院校困难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何助学金制度。做好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子女安置、帮扶工作。

(三)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1.大力推进依法治教。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保障教育法律和政策有效实施。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和举办者的权益。建立教育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主动接受各级人大执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2.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推动学校建立章程配套制度及落实机制,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学校依法办学意识,健全依法治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学校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治校能力培训,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

3.营造良好育人生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继续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完善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全面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加强教育公益宣传,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办好家长学校,普及家庭教育常识,明确家庭教育责任,引导父母做好学生的第一任老师。着力加强诚信教育,加大对考试违纪、论文抄袭、学历学位造假等失信违约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创建平安校园。持续做好教育系统稳定风险评估和监测,加强教育系统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完善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学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及联网应用工作,完善多维度的安全教育落实体系。加强三防设施建设。构建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防范校园恶性安全事件。完善学生意外伤害援助制度,建立事故处理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仲裁、调解机制,依法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

 

 

 

 

盘山县教育局    

2020年9月2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