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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21〕79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山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4 浏览次数:1786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清理调整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我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现对盘山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谢  恺    常务副县长、盘锦高升经济区

党工委书记(兼)

副组长:孙东祺    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王  宇    县委办公室主任

赵荣华    县人大办公室主任

孙祖凯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树军    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陈  震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锡权    县教育局局长

刘  鑫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陆  潇    县司法局局长

陈小天    县财政局局长  

张宝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何桂立    县水利局局长

唐  博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贾  禹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兆阳    县统计局局长

王海潮    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刘  剑    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孙东祺(兼)。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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