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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案答复:第17号

发布时间:2021-11-26 浏览次数:192

    朴洛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朝鲜族村建设高标准水田工程项目的提案》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3000亩。由于东郭街道朝鲜族村耕地面积为2600亩,因此农业农村部门将在2021年对东郭街道进行整体规划,如果符合立项要求,农业农村部门将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启动田间水利灌排工程和农田道路工程、改良土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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